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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网站刊文称房地产开发违规问题有所遏制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1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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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通报房地产开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擅改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有所遏制

  督促有关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各项规费158.02亿元,罚款7.92亿元

  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监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会议指出,房地产开发领域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有所遏制。

  针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突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等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监察部从2009年4月开始,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一年多来,全国共排查房地产项目98577个,涉及用地面积58.16万公顷,纠正和处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项目2150个,涉及用地面积7545公顷,督促有关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各项规费158.02亿元,罚款7.92亿元,撤销规划行政许可47项,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案件1101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专项治理办公室直接组织力量核查了21件案件线索,对195件群众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了督办和转办。通过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有所遏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军在会上指出,目前一些地区城乡规划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近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完成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房地产开发中违法违规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孙安军强调,容积率是规划的一项重要指标;经批准后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对容积率调整等规划指标管理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将对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以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管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上,监察部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查处的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受贿案,浙江省平阳县房地产领域腐败窝案,四川省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原局长李学文受贿案,广东省深圳市爵士大厦项目违法违规案等8起涉及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典型案件。这位负责人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都要受到查处,对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城乡规划管理,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12.27记者童亦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