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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再通报银行外汇违规行为 工行多家支行上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09: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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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管局29日再次通报自2月下旬开展的应对和打击“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专项行动结果,新增的银行有,工行扬州邗江支行、佛山盐步支行,工行玉林市江南支行、工行玉林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上海六里支行、北京分行三元支行、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以及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外管局表示,从2010年2月下旬开始,外汇局在部分外汇资金流入较为集中的省(区、市)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专项行动,已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

  外管局称,从10月开始,外汇局开展了新一轮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流入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3家商业银行总行以及33家中资银行分支机构和9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涵盖了银行结售汇、短期外债、离岸金融、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等业务。

  经过检查,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到,短期外债超指标,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个人结售汇、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资金收付业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办理代客业务时未认真履行真实性审核等方面。

  据外管局统计,自10月以来,已完成处罚的银行违规案件共涉及广东、江苏、北京、上海等20个地区,涉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日本山口银行等16家法人银行的79家银行分支机构,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暂停部分外汇业务、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等。

  而对于此次新增银行的违规行为,外管局将分别予以罚款、暂停部分外汇业务、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等惩治措施。并要求通报所涉及的银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外汇局强调,将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不断提升外汇检查手段,提高效率,依法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促进涉外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

  中国央行最新公布的11月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数据显示,11月新增外汇占款达3196.43亿元,为年内第二高点,仅低于10月份的5190.47亿元。截至11月底,中国央行外汇占款余额接近22.18万亿元。而11月贸易顺差为228.91亿美元;FDI为97.04亿美元,同比增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