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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明确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同业竞争、内幕交易、暂停和终止上市风险等问题
⊙记者 马婧妤
中国证监会2010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全文见13版),要求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
与2009年年报披露要求相比,此次证监会强化了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暂停和终止上市风险等问题的关注;对创业板公司,还要求进一步强化披露高管持股数量、禁售期限及其减持情况。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在年报中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年内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要求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部分披露是否因部分改制等原因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如存在还需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及后续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