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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换礼“鸡腿”变“鸡肋” 谁动了我的信用卡积分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0日 09: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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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换礼不如以前给力了”、“信用卡积分被贬值”、“信用卡积分是‘鸡肋’还是‘鸡腿’”…… 随着春节临近,消费者刷卡数额开始增加,信用卡积分购买力下降成为刷卡族热议的话题。记者在多家信用卡网上银行积分换购网页看到,部分银行先后调整了各自信用卡积分兑换商品的比例,即相同的商品现在需要付出更多积分。记者看到,在这些积分贬值的银行,目前积分在1万分以内几乎换不到礼品,积分在1万至2.5万分之间的,能兑换的礼品大多为香皂、面巾盒、水杯等这些不值钱的“小东西”。积分贬值不多的银行,积分能够换购的商品品种却大大减少了。

  积分“含金量”缩水没出圈

  记者在工商银行(601398)信用卡网站上看到,去年12月16日至31日,该行信用卡持卡人使用1.8万信用卡积分,可在北京、上海等12个城市的22家万达影院兑换电影票一张,而2008年工商银行在深圳推出的信用卡积分活动中,9000到15000积分即可兑换一张电影票。

  分析人士对此指出,信用卡积分贬值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目前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经到了衡量投入产出比的阶段,盈利的要求使得很多银行都在尽量降低费用支出,特别是那些信用卡发行数量相对较少的银行,量入为出的压力更大;二是,由于信用卡开始普及,信用卡刷卡商户的回佣率一直在缓慢下降;三是,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某些发卡银行需要支付更大成本获得这些兑换商品。虽然信用卡积分贬值已成事实,但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内信用卡基本实行的是“刷卡消费1元等于0.0020元礼品”的标准,相当于1000元只能换2元的礼品。“参照国外银行的信用卡营销模式,只要不低于0.2%,这种兑换仍处于正常范畴。”

  条款“有埋伏”银行不违约

  目前,银行调整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是否存在违约,这是很多持卡人提出最多的疑问。利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健向记者表示,“银行单方面提高礼品积分兑换是否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这要看银行是否把信用卡积分调整写入了合同。”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各银行信用卡与客户签订的条款里都有“各项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兑换手册或礼品目录为准”之类说明。“因此,银行单方面调整并未违反法律相关条款规定。”许健律师表示。“即便如此,银行也并非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许健律师认为,积分的贬值、优惠的缩水、兑换标准的提高等这类情况,银行应提前告知信用卡客户,部分银行的信用卡积分年底清零,如果集中到12月才告知消费者,就有欺诈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