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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武汉二七店被指违约 购物送礼无礼可领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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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网消息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张镝 杨莉)在家乐福购买特价商品后,按海报宣称的去领取赠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经赠完。对此,工商部门调查后指出,家乐福存在广告不实情况,对消费者而言确有违约。

  购物送礼 无礼可领

  市民胡女士于2月5日在家乐福武汉二七店消费时,因看到店内海报称购买特价商品可以赠送礼品,为此她特意购买了不少商品。但在其购物付款后去兑换奖品时,商家称无赠品可送,解释为“礼品已经赠完”。这种答复让胡女士非常不满,他随即向12315投诉。江岸二七工商所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调处此事。

  经查证,二七路家乐福在广告中确有说明会配送赠品,但因库存不足已经送完又没有及时补缺,导致无赠品可送,且广告中又没有注明“送完为止”的字样。工商人员指出,家乐福二七店确实存在广告不实情况,因消费行为已经产生,商家确有违约。

  经调解,商家按照广告的承诺赠送了一份不低于广告赠品价值的相应礼品。

  工商称单方终止促销无效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类似的促销问题还真不少。

  市民杨小姐年前在蔡甸张湾街看见新开张的“露茜礼品店”在做促销活动:只要在店内购买100元的礼品,便可赠送价值30元的鲜花。她觉得划算,购物后获得一张赠送券,上面标明优惠活动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

  昨日,杨小姐要走亲戚,想起那张赠送券,便到礼品店准备领取鲜花。不想店内工作人员告诉她,活动已经结束,店里正在开展新的优惠活动,如果消费也有礼品赠送。

  明明还在促销活动有效期内,商家赠送的礼券为什么就领不到赠品了呢?工商人员指出,节日期间,少数商家为了集聚人气,搞虚假促销:明明还在活动有效期内,赠送的礼券却领不到赠品;大幅广告还高高挂着,却买不到广告上的便宜货。商家把顾客忽悠来了,人气旺了,就单方提前终止促销活动。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商家的这种行为违法,消费者如遇上,应及时投诉维权,不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

  商家自定折旧率 顾客退货倒给钱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金奇)1300元买的彩电出现质量问题,顾客要退货,商家却要其交纳2000余元折旧费。该要求被工商部门阻止。

  吴家山居民刘进称,去年2月2日,他在吴家山一电器商行花1300元购得一台彩电,但用时不长,电视就出现无声、图像不稳定等质量问题。电视机先后维修了两次,至今年1月29日,又出现无图像情况,刘进遂找到商家要求换货。

  商家称没有这种机型,要换货只能加钱换其他型号。经理论,商家同意退货,但提出要收折旧费,“老板说每天按0.5%的折旧率算,我仔细一算,电视买了360天,依商家所说,每天的折旧费就是6.5元,算下来要2346元。退个货我还得倒给他1046元。”说到这,刘进气愤不已。因双方协商无果,刘进向吴家山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指出:家电产品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予以换货或退货处理。且三包规定中对各类商品的折旧率都有明示,其中彩色电视机的折旧率按日计算为0.1%。经调解,商行收了400元折旧费为刘进退了货。

  春节全省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彭为红 张昊斌)记者昨从省工商局获悉,春节长假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964件(不含武汉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2556万元。

  全省工商系统12315实行24小时值班制,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类消费及网络通信、电力服务上。

  买茅台酒商家强行搭售茅台迎宾酒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华俊 宏伟)购买两瓶茅台酒,商家却要求消费者必须再购两瓶茅台迎宾酒,不然就不卖。在工商部门协调下,前日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愿意收回两瓶强卖的茅台迎宾酒。

  1月31日,消费者魏冰先生向江汉工商部门投诉,称自己当日在汉口一大型购物广场烟酒专柜购买两瓶53度1斤装的茅台酒时,营业员却称必须另外再买两瓶1斤装茅台迎宾酒,不然就不卖。茅台酒的单价为1099元/瓶,而茅台迎宾酒的单价为258元/瓶。

  魏先生与柜台营业员理论无果,因当时要办急事,他只好多花516元钱将商家强卖的两瓶茅台迎宾酒买下。

  2月10日,江汉区万松工商所执法人员上班后立即前往调查,发现魏冰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整改,并给予警告,要求其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经调解,商家电话联系消费者魏冰先生并赔礼道歉,提出愿意为魏先生退掉两瓶茅台迎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