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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回应质疑:权数调整不会拉低CPI数据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14: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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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11年经济运行数据

  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受节日和低温冰冻天气影响,环比价格涨幅为1.0%,是继2010年2月(春节)上涨1.2%、11月上涨1.1%近一年来环比价格涨幅第三高的月份。对于物价涨幅会否被“人为”压低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强调,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此次权数调整对本月CPI数据的影响是:同比数据增加0.024个百分点,环比数据减少0.049个百分点。

  新华网消息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报告,1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4.9%,环比上涨1.0%;PPI同比上涨6.6% 环比上涨0.9%。由于受节日和低温冰冻天气影响,CPI环比涨幅是继2010年2月(春节)上涨1.2%、11月上涨1.1%近一年来环比价格涨幅第三高的月份。

  同比来看,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3%。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5.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0.9%,鲜蛋价格上涨20.2%,水产品价格上涨11.1%,鲜菜价格上涨2.0%,鲜果价格上涨34.8%,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8%。

  环比来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CPI权重调整:食品权重降低 居住权重提高

  此次CPI数据国家统计局进行了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从近年惯例来看,统计部门对在CPI数据统计过程中的各类产品价格所占权重的调整一般是“每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今年是进行较大调整的年份。

  国家统计局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统计局回应质疑:权数调整不会拉低CPI数据

  对于物价涨幅会否被“人为”压低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强调,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此次权数调整对本月CPI数据的影响是:同比数据增加0.024个百分点,环比数据减少0.049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表示,利用2011年新的权数构成和2010年已发布的CPI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2010年各月的环比和同比价格总指数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利用2010年的旧权数构成和2011年按新权数计算出来的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1月份的总指数进行了测算,结果是:同比涨幅为4.918%,比用新权数计算的同比涨幅4.942%降低了0.024个百分点;环比涨幅为1.070%,比用新权数计算的环比涨幅1.021%提高了0.0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