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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08: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网
房改总是每年全国两会热点。
本报记者了解到,部分两会代表与委员提出房改新思路:突出租房在整个住房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租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作用,更加强化住房的消费性特征。
民革中央本次准备了2个房地产提案,建议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将经济适用房改成公共租住房,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建议将房地产业定位于民生产业,以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民建中央则提出了逐步停止单独新建廉租房,通过大量建设公共租赁房替代“经济适用房部分出租”的思路。
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全国政协委员李崇富,则进一步看好公租房在整个住房体系中的作用。程恩富认为,应该实施以公租房为主体、以商品房和私租房为辅的新住房模式。
“除了高收入20%左右的可以购买商品房,其余的都可以通过租公租房或者私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农民和大学生也可以涵盖在内。”程恩富在近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四届高层论坛上说。
上述观点仍不乏争议。有业内人士指出,租房为主买房为辅,实行二次房改是一种倒退。
实际上,去年的全国两会就已出现二次房改的建议,住建部也在讨论十年房改得失,下一步住房模式应如何选择。当时提出的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推行了十余年的房改,到底选择何种发展路径?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指出,目前是房地产顶层政策设计的时候了。“‘十二五’要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房地产政策需要有实质性的新突破。”李扬说。
租房为主买房为辅
程恩富指出,中国下一步需要改变目前保障性住房层次过多,管理成本过高的局面,如仅北京就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类型。
未来居民的住房问题,可以通过购买商品房,或者以租用公租房和私租房为主的模式来解决。公租房、限价房和商品房,可以分别占到1/3的比例。
其中高收入的20%的家庭可以通过市场化购房来解决。而其他居民可以通过租房的方式,比如最低收入家庭可以廉租房来解决。其中商品房应该在远郊,而公租房应该在近郊。
“私人住房的比例,不能太高。”程恩富说。
由此,过去以售为主的住房市场格局将发生改变。受此影响中国目前转卖图纸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应该取消。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认为,目前需要住房的基本居住消费性特征回归,而对住房的投资属性不应放大。
也正因此,在中国需要实施三三制,即家庭收入的五倍大于现行80平方米商品房房价的,应该进入市场购买商品房,小于等于的,则可以享受可承受性住房的序列。如果居民收入的10倍,仍低于80平方米商品房房价的,可以纳入廉租房的范围。
他的说法不无道理。根据在当日论坛上公布的一份报告,目前全球房价最为平稳的德国,私人住房拥有的比例只有43%。超过80%,甚至达到90%的私人住房比例的一些国家,则都是贫富差距大的一些国家,包括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等。整个欧盟目前的私有住房比例为63%,法国为57%,英国为70%。而目前中国为87%左右。
因此多名两会代表认为,有房住,并非要购房。而要政府全部解决居民住房,或者居民全部买房,这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步德迎研究发现,目前城市的住房如果算上出租房屋,则可以整体满足居民居住的需要。
目前实际上每年新增住宅可以安置无房户903万,以后每年递增20%,10年提供1.5亿套,加上老人去世每年空出84万,未来10年整体提供1.6亿套住房。但目前城市无房户为4900万,新增城市人口每年需要有522万套,再考虑城中村不需要住房的,未来10年需要1.1亿套住房。这样如果将拥有私人住房作为目标,2018年,“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居民住房问题可以解决。”
但目前全国到底有多少空置房,小产权房等,政府并没有掌握准确数据。
公租房应重点发展
而更多的提案关注点是,进一步重视公租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作用,以解决农民工进城和大学生初次就业的问题。
民建中央的提案建议,国家应该加大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打破户籍限制,将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扩大到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
为此,需要扩大房源,增加公共租赁租房的供给。除了国家向开发商订制外,还可以通过批量收购在其工业园区和工厂聚集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内就业人员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民间还有大量的自建房、公房、房改房闲置,这些房屋面积较小,相对而言也较陈旧。政府可考虑在私人房屋租赁领域搞"公私合营",作为"二房东"与私人业主签订长期租约,以相对低的租金统一承租一批房源作为公共租赁房,再散租给社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院院长陈淮认为,未来五年的确存在解决农民工等住房的巨大需求问题。
2010年全国农民工人数达到2亿人,其中异地就业1.5亿人。而现在被统计的城镇化人口6.3亿人,有超过四分之一(农民工)是伪城市人口,“这部分人群在一个长期过程中是中国真正的城市化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这五年要破题。”陈淮说。
中国投资学会秘书长刘慧勇认为,中国的确需要让企业建住房,可以租给员工,这样做可使得员工就近上班,如果员工离开,则可以收回。但实行这项制度需要修改目前的法律,因为1998年房改后,并不允许一般企业盖房租给员工。
因为公务员和低收入者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住房来租住,但大量的其他人员,需要通过别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可以自己盖房租给员工,也可以补贴员工资金来自己租房,而提供租房者,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刘慧勇说。
根据安排,2011年全国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比去年建设规模的580万套,几乎要增加一倍。其中2011年要建设的公租房数量为200多万套,是去年37万套的6倍左右。但公租房的比例仍很小。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汪丽娜认为,现在政府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大量建设廉租房,则极度缺乏资金。因为像北京很多低收入者不愿工作,而去吃低保,享受廉价租房。同时经济适用房由于5年后转成商品房,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很少,实际上是赚取了国家的土地收益。这种做法应该取消。
“这等于是养懒人,事实上政府在此领域主要是付出。但像很多大学生等夹生层,如果能住进公租房,政府收取低于市场价格20%的租金,则可以有很好的收益。”汪丽娜解释说,公租房得以很快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所以公租房的效果比廉租要好,廉租应该只针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者。”
也正因为此,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建议,要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打破住房保障的户籍限制,确保公民居住权公平,为此,需要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将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改为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共同构成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体系,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打破户籍限制,将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扩大到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