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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巨头雪佛龙身陷95亿美元天价污染罚单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09: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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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辗转美厄两国历时十八载亚马逊雨林污染案宣判

  这是一桩长达18载的诉讼,关乎3万多亚马逊雨林区域土著居民利益;这是一场跨越美国、厄瓜多尔两国法院,能源巨头雪佛龙公司与厄瓜多尔政府和民众你来我往、你争我夺的拉锯战。95亿美元的天价污染罚单虽已开出,但原被告双方无一满意。随之而来的漫长上诉、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介入,都将令案件的走向愈加难测

  法官开出天价罚单

  诉讼双方均表不满

  石油开采似乎常常躲不开生态风险、环境灾难的“泥沼”,而石油巨头们也为由此衍生而来的污染索赔案“头疼不已”。2010年英国石油公司(BP)因牵扯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不得不设立200亿美元赔偿基金(其中已支付约34亿美元),而壳牌石油公司也曾在尼日利亚深陷巨额环保赔偿纠纷……

  2月中旬,又一针对石油巨头的天价环保罚单浮出水面:厄瓜多尔法官尼古拉斯·扎姆布兰诺作出裁决,全球最大能源公司之一 ——美国雪佛龙公司需为其收购的德士古公司在厄瓜多尔亚马逊雨林地区造成的长期严重环境污染负责,污染罚单合计95亿美元。

  具体来说,雪佛龙首先需支付86亿美元的罚款(其中60亿美元用于清理遭污染的土壤和水源,14亿美元为当地建立医疗系统,8亿美元用于受污染患者的治疗费用,其余部分用于恢复原生植物物种、建立供水系统和弥补当地文化所受破坏),与此同时还需向大约3万名当地土著居民组成的原告团支付等同罚款额10%的赔偿金(大约8.6亿美元),两者累计总金额约95亿美元。裁决还明确要求雪佛龙公司应在60天内于厄瓜多尔开设第三方托管账户,用于向受害者发放赔偿金。

  至此,这一耗时长达18年的案件才算得到一个初步结果。但毫无疑问的是,厄瓜多尔法院的判决绝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新的、更加纠结的开始。因原被告双方均对这一95亿美元的判罚不满,显然都无意完全接受这项裁决。

  雪佛龙——这家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能源巨头,在裁决后立即做出反应,其发言人罗伯森态度强硬地声明:“厄瓜多尔法院的判决不合法、无法履行,这是一场欺诈,也违背合法科学证据。我们坚信胜利会站在正义的一方,会亲眼看到诈欺犯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无独有偶,原告方首席律师巴勃罗·法哈多也对裁决结果同样“愤慨”,表示对罚金金额“不完全满意”,认为“赔偿数额远比不上雪佛龙在厄瓜多尔造成的破坏”,并称他们正在商议是否上诉。据悉,法庭指定的专家团最初建议的罚金金额为273亿美元,约是此次判定金额的三倍。

  昔日钱袋成“心病”

  18载诉讼辗转美厄

  实际上,这场天价赔偿案最初的涉案公司并非雪佛龙,反而是它曾经的对手——德士古石油公司(Texaco)。

  1964年至1990年,德士古与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组建了合资企业,在厄瓜多尔北部热带原始雨林中开采原油。当时德士古占有合资企业40%的股份,所承担的工作正是油田开采。26年间,德士古共开采了17亿桶石油,赚了个盆满钵满。

  1993年,大约3万名厄瓜多尔土著居民将德士古公司告上了美国纽约州地区法院,指控其在油田开采期间向2000多平方英里的雨林和沼泽地区的数百个池塘肆意倾倒石油废弃物,致使158亿加仑含有重金属和苯等致癌物质的有毒废水渗透进了亚马逊热带原始雨林中。由于常年赖以饮用、盥洗和捕捞鱼类的水源变质,遭污染区域居民流产、头痛、胃病、癌症以及皮肤病的发生率大大高于平均值。据专家小组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仅癌症一项就致死1401人。

  2001年10月,雪佛龙以390亿美元兼并了其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德士古,也一并“继承”了这一令人头疼的官司。无论是之前的德士古公司,还是后来者雪佛龙,均抗告官司应该在厄瓜多尔本国审理。有分析指出,被告方之所以不计钱财与时间,誓把官司挪个地儿,是因为当时厄瓜多尔政府与美国企业关系尚好,遂冀望于在厄审理能得到“较为圆满”的结果。

  2002年8月,在提出抗诉十年后,此案果真辗转移交给了厄瓜多尔法院。2003年,该案正式在厄瓜多尔法庭开审。据不完全统计,自雪佛龙接手德士古留下烂摊子后的十年间,为彻底甩脱这一最大的“心病”,曾花费不止数千万美元,然而最终也未能如愿,还是得面对95亿天价罚单的窘况。其间,为了搜集证据,雪佛龙甚至曾导演无间道,雇用“卧底”拍摄厄瓜多尔官员会议内容,试图证明厄法官受贿。遗憾的是,其中一名“卧底”后被发现是毒品走私犯。

  能源巨头扬言上诉

  海牙法院介入仲裁

  目前,面对着约95亿美元的判罚,雪佛龙公司提出了强烈的异议,称将上诉且不会履行赔偿,同时希望说服美国法院和海牙法院相信这是原告律师和厄瓜多尔陪审团联手制造的一起勒索事件,而雪佛龙公司只是勒索案中的无辜受害者。他们还坚信美国和国际法庭的判决先例会禁止执行此次厄瓜多尔法院的裁决。

  雪佛龙辩称,德士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与厄瓜多尔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4000万美元的清理费用,从此免除所有索赔责任。对此,原告方表示当年议定的清理工作并未全部完成,且雪佛龙与厄瓜多尔政府的“和解”并不妨碍原告作为第三方提出诉讼。

  此外,雪佛龙还认为,德士古并非雨林严重污染的罪魁祸首,称曾与之合作的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在德士古撤出厄瓜多尔后造成的污染才是当地居民屡屡患病的“元凶”。

  雪佛龙律师团还质疑原告律师和法庭指定的专家小组,称他们涉嫌操纵厄瓜多尔法院案件审判系统,意图从此次索赔中诈取数十亿美元。目前,雪佛龙公司已向纽约一家法院反控原告律师,指控其欺诈及蓄意勒索,并控诉厄瓜多尔政府违反美厄贸易协定。

  2月早些时候,雪佛龙公司还将该案提交给海牙常设仲裁法院(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at The Hague)申请仲裁。海牙方面已经下令,要求厄瓜多尔政府暂缓执行任何针对雪佛龙的裁决,直到作出仲裁为止。

  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最终结果将走向何方,目前还未有定数。不过,根据厄瓜多尔法律,在初步上诉结果出炉之前,被告方雪佛龙公司无须履行法院的裁决。而上诉过程不出意外将又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厄瓜多尔雨林中的几万名无辜受害者,还将为遥遥无期的赔偿继续等待。

  柳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