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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收入增幅与GDP增速并非一一对应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9: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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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昨日表示,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收入分配调节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偏低等方面。他强调,财政收入增长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在数量上不是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两者并不完全同步。

  戴柏华表示,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劳动者获取收入的能力,促进增加劳动报酬,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有效抑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戴柏华还指出,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财政收入只是一个“中间体”,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后又有相当部分以各种支出的形式转移给个人,相应增加了个人收入,如增加对农民、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还有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投入,虽然不直接增加个人收入,但减轻了个人在这些方面的负担,提高了个人的福利水平。

  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财政再分配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往往比较小。比如瑞典等一些北欧国家,社会福利水平较高,居民的收入差距较小,其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50%左右。

  戴柏华表示,保持适度的财政收入规模是有效发挥政府再分配调节作用的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仅靠初次分配很难较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这就更需要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来调节。因此,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增强政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的调节能力,并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补贴等方式,在再分配环节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公平。

  针对去年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达到21.3%,而GDP增幅为10.3%,财政收入增速再次跑赢GDP,戴柏华回应说,财政收入增长与当年GDP增长在数量上不是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两者并不完全同步。戴柏华分析说,主要有三个方面因素:一是财政收入以现价计算,而GDP以不变价计算。二是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而第二、三产业增长通常高于GDP增长。三是部分税种收入增长与GDP增长没有直接关联,有的还是反向关系。比如,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基是证券交易总金额,其增长和GDP增长也不存在直接关系。又如,只要有进口就要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相应增加收入,而在核算GDP时,进口额却是减项。2010年我国外贸进口增长38.7%,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收2865亿元,相应拉大了财政收入增幅与GDP增幅的差距。

  戴柏华称,近几年,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行了大规模结构性减税,除推进资源税改革外,基本没有出台新的增税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企业效益以及收入征管水平都在提高。

  去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整个“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戴柏华对此表示,虽然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人均财力水平在国际上仍处于偏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