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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明码标价只是开始 遏制房价还有后续政策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07: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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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连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新建商品房,还是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二手房,都应当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对于全省来说,这是个新政策。不过,郑州早在去年5月1日,就已经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明码标价,这一政策实施将近一年,并未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常宏志主任透露,国家此次发布的政策,与去年郑州的政策区别不太大。但是,这可能只是中央政府制定关于房地产价格政策的开始,随后还将有一系列政策陆续公布。

  【新政】一套一标价 不得加价销售

  从今年5月1日起,买房子不会再是一笔糊涂账,售楼部现场会明确标注每套房子的价格、优惠折扣以及购房的相关各种费用,让购房者做到心里有数。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时,必须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按照这一新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要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以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或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对销售的每套商品房均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对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同时,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明码标价后,将不能随意涨价。

  【走访】郑州“明码标价”已一年

  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政策,郑州市民并不陌生。早在去年3月底,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从去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要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一年的时间快过去了,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昨日,记者走访郑州市区多家售楼部发现,绝大多数售楼部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在售楼部的墙上、木板上或LED显示屏中公示有价格销控表,清楚地标注了每套商品住房的面积、价格以及是否售出。“这上面标注的价格,就是销售价格,没有额外的折扣优惠。”郑州市三全路一家售楼部内,置业顾问介绍说,具体每套房的公摊面积需要查询后才能答复,物业收费标准也公示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郑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李克亮告诉记者,郑州商品房“明码标价”去年实施后,郑州市物价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商品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房管部门一起督促开发商按规定执行。目前政策运行已将近一年,并未接到市民相关投诉。

  【调查】监管加强 但难阻房价上涨

  “明码标价”在郑州执行得不错,对抑制房价上涨是否起到作用呢?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5月,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5506元/平方米,而今年2月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上涨16%,每平方米涨了883元。“房地产价格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信息透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供求关系。”河南王牌企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同君认为,新政的主要作用是为购房者营造一个公开的环境,让大家明白购房、放心置业,但对房价的影响很微弱。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正式将物价部门纳入了房地产调控监管机构的阵营当中,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过具体效果如何仍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和执行情况。

  对于普通的购房者而言,购买某一楼盘的商品住房时重要的价格参考多是该楼盘的成交均价。不过开发企业公布的“均价”或是开盘时的“起价”往往与实际签约时的价格不同——通过“捂盘”、“多次放盘”或其他方式,开发企业可以人为地制造销售紧张的气氛,借机涨价,从而使得很多购房人的实际购买价格大大超过宣传时的“均价”和“起价”。

  “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抑制部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开盘销售中,根据客户数量而随意加价的行为会被有效遏制。”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这有利于楼市调控的落实。一套一标价也避免了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说法】后续政策将陆续出台

  “国家此次发布的政策,与去年郑州的政策区别不太大。”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常宏志主任认为,目前,郑州市对房地产价格的监控政策还算比较超前。不过他透露,“明码标价”只是中央政府制定关于房地产价格政策的开始,随后还将有一系列政策陆续公布。“具体政策的调研稿已下发各地,正在收集反馈意见”。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江文静介绍,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规定,郑州市基本上都已经开始执行。比如商品房销售“三公示”制度,明确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公示和商品房预售信息售房场所公示。其中,售房场所按规定应该公示的有每套商品住房的面积、价格和销售情况,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以及小区绿化率、容积率等基本信息。再比如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

  【建议】买房前先打探楼盘信息

  对于“明码标价”,网友最大的担心是开发商是否会“先提价,再打折”,让政策执行不到位呢?

  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预售许可证审批时,开发商会申报楼盘的预期销售价格,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对此也有公示。不过,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存在折扣、优惠等方面的因素,开发商申报的价格一般比实际销售价格要高。

  上官同君建议,市民选购商品房时,可先登录郑州房地产网,通过“楼盘信息表”栏目查询目标楼盘的具体信息,上面标注有该楼盘近30天成交均价以及每栋楼的销售情况。“对比一下开发商的标价,就知道是否提价了”。(记者 王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