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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购物卡正在成为贪官受贿的某种新形式。它充当灰色资金流的载体,流动于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购物卡正借着“人情往来”的隐形外衣行走于腐败的灰色地带,成为不法分子行贿受贿的“新宠”。国务院日前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在讲话中强调,今年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
温家宝:干部收购物卡将按现金受贿处理
“红人” (新华社资料漫画)
贿赂犯罪购物卡屡禁不绝“猫腻”何在?
贿赂犯罪购物卡为何受“青睐”?
购物卡办理、使用简便。购物卡是采用“预付储值款”形式、无记名销售的有价凭证,行贿人购买简便,受贿人使用亦不需提供任何身份证明,使用简便。购买、使用简便,为个别人行贿,“托事说情”提供了便利条件而逐渐成为行贿人的首选。
购物卡发送隐蔽,风险较小。购物卡携带方便,既可以在办公室,也可以在家里完成,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同时,收受购物卡每次的数额较小,但次数较多,给检察机关查证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如某建设局排水维护管理处主任王某,从2001年起,在“两节”期间收受多家建筑公司送的购物卡38次,累计价值30余万元,直到2009年年底才被查处。
购物卡处理简便,洗赃方便。受贿者收受购物卡后,处理方式多样,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洗赃:直接去商场、超市消费使用,而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出让小部分利益,转手卖给购物卡倒卖人员兑现现金,不留痕迹。这种简便,为受贿人减少了收受贿赂的心理压力,在收受购物卡时不再像收受现金、银行卡等有所顾虑。
送卡人风险小,容易规避。由于每次送的购物卡多者不过5000元,少者仅为500元,数额较小,即使案发,也因其数额较小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以较小的风险换来较多“好处”,让行贿购物卡越来越成为社会风气。
如何监管购物卡背后的灰色利益链?
购物卡监管防范对策
建立购物卡使用的实名制。当前,许多单位常通过发放购物卡的形式给职工分配福利,加上合法充值购物卡消费群体的存在,使得购物卡的洗赃方式易于混杂在合法行为之中,追查难度极大。因此,建议建立购物卡办理使用的监管备案制度,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保证购物卡所属权益和使用明细的透明化,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演变为行贿工具。
加强廉政教育。查办的受贿案中,涉案人大都有一种从众心理,认为“春节”、“中秋节”收受关系单位“红包”、“礼金”,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而放弃了对自己的约束。对此,建议纪委、检察机关等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机关,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尤其是在“两节”期间,重点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消除受贿者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
加大对行贿人查处的力度。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建立购物卡购买、使用实名制的基础上,通过过程监督、动态监督等措施,对大量购买购物卡的单位、个人,以及大量使用购物卡的个人进行监督,增加行贿人行贿的风险。
购物卡考验反腐调适能力
腐败产生于经济社会的土壤,地块越大、结构越复杂,滋生腐败的罅隙也就越多。社会财富大为丰富,经济活动大为增加,经济主体不断萌生,腐败产生的条件也更多,当前的情况就是如此。如何有效管理和引导类似购物卡的新事物,不仅考验监管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考验相关部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调适能力”。只有及时跟进,才不至于在新问题前败下阵来。
“干部收购物卡一律免职”还须落实
逢年过节送礼风不绝,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一次严肃的考验。因此,节前反腐,的确非常必要。但是,反腐败,绝不是单靠发一两个通知、开一两次会议就能立竿见影的。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只有上下联动、干群齐心,共同抵御、一起防范,才能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才能以新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