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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如此“罚”酒 中石化包庇什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08: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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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酒”事件曝光之后,中石化先是辩称购酒 “与鲁广余个人无关”,接着又狡辩“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现在,当中石化宣布对鲁广余降职使用并要求其个人承担13万多元红酒费用,等于结结实实地给自己打了一记大耳光。之前的公众猜测全部得到坐实,这些酒不仅是拿来自己奢侈消费,“天价酒水动辄几十瓶不知所踪”也是事实。但是,中石化的“天价酒”究竟给谁消费了,依然是个谜。

  所谓 “中石化会给公众一个交代”,首先要交代的就是这批酒到底是如何使用的。是鲁广余个人喝了13万多元红酒,还是用于所谓的“业务接待”?

  如果是鲁广余个人喝了13万多元红酒,如此奢侈浪费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行为?是不是侵占国有资产?是不是犯罪?当事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中石化的处理来看,这里面似乎根本不涉及违法乱纪,只需内部将鲁广余降职使用即可。可是谁都知道,中石化的豪奢消费,花的是国家的钱,花的是全民的钱;谁能说这样的挥金如土,不是在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不是在用吃喝的方式瓜分国有资产呢?这是典型的贪污腐败,是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现在只是降职使用,这样处理责任人,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包庇,如何能够令人信服?

  如果这批酒是用于所谓的“业务接待”,中石化应该交代这些酒接待了谁,都给谁消费了?更何况,被曝光的只是一个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一批购酒单,在中石化的“自查自纠”里,这就是全部的奢豪消费内容吗?其他单位有没有问题呢?这样的“交代”,笔者看不到诚意。

  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热衷于严查“内鬼”,现在又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鲁广余一个人身上,不仅在制度上、在管理上没有反思没有责任人,而且“中石化广大干部职工对此类现象也是明确反对、坚决抵制的”。换言之,偌大一个中石化,就鲁广余一个大坏蛋。可既然如此,还查什么“内鬼”呢?应该大家都是“坚决抵制”鲁广余的“内鬼”才对。种种迹象,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中石化为应付舆论,让鲁广余一个人“被替罪羊”了?这也就难怪,鲁广余为何只是被降职使用了。

  中石化还一个需要交代的是自己的“三公消费”账目。说行政机关“三公消费”惊人,国企恐怕更惊人,“天价酒单”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既然露出了这一角,公众就有权要求国企公布自己的“三公消费”。按照国资委官员的定义,“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国企的“三公消费”显然直接关系到属于这笔“储蓄”的损益。不仅如此,中石化的“三公消费”还终将被计入经营成本,成为核算成品油价格的一个重要依据,正所谓“鲁广余喝下一杯酒,成品油价格也得抖三抖”。也许是时候对石油巨头的经营成本进行一番严谨审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