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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四次释疑居住支出 称18日公布详细数据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07: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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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电(兴越 周锐)“111元”还是“680元”?国家统计局网站上两组相差悬殊的居住价格数据近日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在11日的发布会上,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表示本月18日将公布居住价格的详细数据。

  统计局日前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居民人均每月居住支出为111元。这一与公众自身消费感受不符的数据引发了人们的质疑。

  前天,统计局网站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统计是一门科学——一个统计人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的署名文章,重新解读了这111元。作者认为,人均111元每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得来的,它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并计算出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这两个相差悬殊的数据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追问。在国家统计局今日的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解释说,文章发布在“统计工作研究”栏下,仅为个人思考,并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他指出,住房支出既包括居住消费支出,又包括住房投资支出,在计算时,住房投资支出应分摊在居住消费中,折算为虚拟房租。文章作者对居民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口径理解出现了偏差,将住房支出混同于居住消费支出,将居住支出与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支出相加计算得出的680元实际上夸大了居民消费中的居住支出水平。

  此前,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已对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的 “111元”进行了说明。盛来运表示,统计局内部的员工对于口径的理解尚有偏差,普通公众更难免产生误解。

  在今日的发布会上,多个记者提问均围绕居住价格这一话题,盛来运分析说,4月份居住价格同比上涨6.1%,环比上涨0.4%。从同比上看,价格涨幅出现回落,这说明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他还具体解释道,发布的居住价格中包括三项内容:水电燃料类的价格,建筑材料及相关装修用材料价格,还有房租价格。此次CPI方案进行根本的改革,用按照市场租金来替代以前按照购房贷款利率的办法来反映居住情况的变化,将以前的用贷款利率替代房租更改为虚拟房租。此外,盛来运还表示,根据居民消费支出变化情况,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也将相应提高,大概占20%左右。

    第一次解释:

    统计官员回应住房月支出111元:不包括购房支出

    4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文章,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说明。王有捐解释说,人均111元并不包括购房支出,而且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平均数。如果按照户来平均的话,这一数据为320元。

    第二次解释:

    统计局网站称去年全国人均月居住支出超680元

    10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第三次解释:

    统计局官员纠正撰文中人均居住支出680元说法

    经与有关专家进一步讨论,我已经意识到我对居民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口径理解出现了偏差,将住房支出混同于居住消费支出。而住房支出既包括居住消费支出,又包括住房投资支出。因此,在计算时,我将住户调查中的居住支出与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支出相加,得出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680元/月。这实际上是夸大了居民消费中的居住支出水平,因为购买商品住宅的支出部分按照规定要分摊各年中,转化成虚拟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