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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0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牡霞
从4月25日征求意见开始,个税改革方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5月24日,全国人大收到了将近23万条意见。针对个税改革方案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4日接受新华网访问时表示,个税未来可以考虑与CPI挂钩,但按家庭征收实施难度仍比较大。
据刘尚希介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CPI和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联系起来,因为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但我国此次个税改革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综合的,已经将物价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在内。
“比如这次免征额提高,就考虑到生活成本上升,实际上这里面同时也考虑到了物价可能变化的因素。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再到2000元,又到现在的3000元,实际上也已经包含了物价的因素。”刘尚希称。
因此,刘尚希认为,未来在免征额里面把物价上涨因素指数化,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并不是一定不能做的事情,但要一步步来。
对于一些人士提议的按家庭征收,刘尚希认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按家庭征收,从形式上来看好像似乎更加合理,因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话可以充分考虑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扣除,但要做到并不容易。”刘尚希指出,这首先涉及到家庭的定义和情况,目前,我国户籍制度还没有彻底改革,家庭定义不清晰,老人的赡养也难以界定。“老人如果有多个孩子的话界定给哪一个家庭,这些都是复杂又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一些西方国家的实践也表明,按家庭征收未必优于按个人征收。据刘尚希介绍,在经合组织的国家,有一半多国家都从原来的按家庭征收变为按照个人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