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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暴露道德风险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19: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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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 任沁沁 任丽颖 王建华) 近些年多发的中国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超出一般的市场违法违规范畴,它也正暴露出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加强市场监管和法规制裁,也更要从长远的和根本的道德培养方面采取系统而有力的行动。

  三聚氰胺奶粉、甲醛奶糖、“地沟油”菜肴、“染色馒头”、“苏丹红”鸭蛋、“孔雀石绿”鱼虾、“瘦肉精”猪肉、“墨汁石蜡”红薯粉,以及其他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古训,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归结之一。“谋财害命”自古以来就为中国人所唾弃憎恨。而纵观当前的食品行业,道德伦理问题已处于危险境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今年4月14日指出,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可以说,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少数企业和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这些是中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食品行业领域的道德伦理大滑坡,甚至远比社会交往中的道德滑坡更可怕。”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政治学教授许耀桐说。

  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伦理是社会公德的要义之一。食品安全对公众的身心具有更加直接即时的危害,因此,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令人痛心疾首,更让人迫切期待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加固社会道德体系塔基的必要。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说,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食品领域的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令人担忧,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润,牟取不义之财,置公众健康甚至生命于不顾,当然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乏、监管不力。

  “法律和制度是刚性的,而道德的培养是根本的。”赵成根说,对于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虽然目前来说法律制度很重要,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还是要加强道德观念的培养,让从业者主观上不愿“唯利是图”。

  中国政府上个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食品业者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每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也要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要求建立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已于13日启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批示指出,希望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无疑,多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是简单和孤立的,它是当前中国社会公共道德体系中一个令人焦虑和担忧的不良典型,与中共倡导的“以德治国”理念格格不入,必须采取系统的部署、长远的规划加以彻底整治。

  2006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要引导树立包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胡锦涛今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