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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国际10亿元赔偿需延迟 法律观点尚待理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8: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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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16日消息,据港媒报道,因夸大财政状况而停牌的洪良国际(00946),将上市集资所得近10亿元归还给投资者的程序,将因为有法律观点需要理清而被推迟。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因夸大财政状况而停牌的洪良国际(00946),将上市集资所得近10亿元归还给投资者的程序,将因为有法律观点需要理清而被推迟。高等法院将排期于7月22日,就原讼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辖权,去裁定证监会指称洪良是否违法进行聆讯。

  老虎基金案 带出司法权争论

  需予争辩的法律观点,缘自另一宗证监会处理的涉嫌失当行为,证监会早前指称对冲基金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及其3名高级人员,涉嫌在得知有股东拟配售建设银行(00939)及中国银行(03988)消息后,偷步沽空两股,构成内幕交易,但Tiger Asia早前以原讼法庭并无司法管辖权去裁定其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为由,申请剔除证监会的法律程序。

  有关争拗在于证监会指称违法的指控,关乎《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的失当行为或刑事罪行,需交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或刑事法庭审理,原讼法庭究竟是否有权去作出裁决?

  案件亦是由与处理洪良个案的相同法官夏利士处理,他昨日指已于Tiger Asia案中裁定,原讼法庭在根据第213条进行的法律程序中,并无司法管辖权裁定曾经发生证监会指称的违法情况,并将于数天内公布裁决理由。

  法官认为,Tiger Asia案涉及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亦在洪良案中出现。然而,洪良案的法律程序除涉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不同条文的指控外,同时又涉及违反《公司条例》若干条文的指控。故各方同意另外排期,就法庭司法管辖权这项问题作出裁定。

  不过,证监会昨日发出新闻稿重申其观点,认为原讼法庭具有司法管辖权,可裁定是否曾经发生违反有关法例的情况,这亦是洪良案于7月发还法院作聆讯时,证监会将会抱持的立场。证监会亦将会研究法院日后就Tiger Asia案发出的判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