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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石高速经营权转手后收费期延长27年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8: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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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6月20日至明年2月底,我国将开展大规模公路收费清理行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此番行动,剑指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行为。

  然而,听悉上述消息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仑,并没有显得特别兴奋。对于公路收费问题关注多年的赵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北京诸多公路收费都不合理,应该早就停止收费了。

  早在2008年2月27日,审计署发布公告称,对于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其中,京石高速经营归于首发公司之后,收费期限将达42年。

  赵仑指出,京石高速从1987年起开始收费,如果按照政府还贷路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计算,收费期最多不能超过2002年。但它变成经营性公路后,收费期变成了30年,而且这还不是从1987年开始起算,而是从2000年开始起算,这样一来,它的实际收费期就变成了42年。这意味着老百姓将不得不为京石高速多买27年的单。

  令赵仑担心的是,公路收费清理行动,将遇到地方利益的掣肘,新一轮的清理行动会不会又是 “雷声大雨点小”。

  经营权转手京石高速最长收费42年

  赵仑指出,“北京多条公路都存在超期收费的问题。”

  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建成于1993年,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而根据去年全国政协委员宋振铎的说法,到2005年,机场高速收费总计32亿元。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能收费90亿元。

  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一位不愿署名的研究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仅北京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每年的收入就大得惊人,我们对此意见也很大。”

  赵仑指出,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年限最长只有15年,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年限一般为25年,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30年,但这样的规定形同虚设。

  他说,很多还贷性收费公路,在收费几年后被转给某个公司,公司另外延长收费10余年,这样不停转下去,有些公路的收费最长达到了近50年。

  以京石高速为例,作为北京市首条收费公路,总造价10.15亿元,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剩余近6亿元。

  而在1999年12月,京石高速的经营权被授予首发公司,经营期限30年,至2029年。如此一来,京石高速北京段总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京石高速累计可收93亿元。

  赵仑指出,京石高速是一条政府还贷路,收费期限为15年,后来一纸协议转给首发公司后又延长30年。“这种做法有违相关法律规定。”

  据记者了解,事实上,京津塘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

  一个爹娘养多个孩子“捆绑制”助推超期收费

  赵仑经过调查指出,首都机场高速于1993年建成通车,现在收费站上写的收费年限却是“1997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4日”。

  而京石高速从1987年便已开始收费,可如今这条路的收费年限也变成了 “2001年1月至2029年12月”。

  赵仑表示,路还是那条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权转让给首发等公司后,收费年限却一下子从15年增到了30年。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北京市路政局,其工作人员称,“自还清贷款之后,机场高速和京石高速不归路政局管辖,其相关情况并不了解。”

  上述发改委研究员说,北京市现在的道路收费实行 “捆绑制”,即交通部门负责所有的道路建设,其资金都有统一出处。他指出,“一个爹娘养多个孩子”,一些收费公路的资金,被用于整个城市的其他交通管网建设,因此即便超期收费,也存在合理之处。“如果不是这样,超期收费的情况早就不让干了,因为这是违法的。有了机场高速等这样的收入保证,其他道路的修建就能顺利从银行贷款。”

  对于此次清理乱收费行动,在赵仑看来,实施效果只能“拭目以待”。同样,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对于能否彻底清除违规收费的行为也不抱以乐观态度。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研究所副所长吴文化称,“清理公路收费,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将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