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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大限护路 物流国八条防通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22: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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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红霞报道

  刚迎大好,又逢大限。物流业近期可谓“大”事不断。

  在超载已成焦点的当下,国内首部针对公路保护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出炉的《条例》对运输车辆超载做出了严惩规定。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同时,一年内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公司,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这个让整个公路运输行业不知所措的新规,被称之为“行业大限”。

  武汉理工大学运输经济与物流研究所所长傅新平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出台目的在于保护公路,延长公路寿命和减少公路维护费用。目前超载超限俨然成为运输行业里的“行规”,不仅破坏了高速公路以及公路系统的基础设施,还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条例》的施行将给行业带来一定的规范作用。

  这项法规的施行对于公路无疑是有利的,但同时也提高了运输成本。物流协会及多家企业人士预计,如果按照新规严惩超载,国内公路运输成本将会上升20%以上。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数据则显示,一季度重点物流企业的利润同比仅增长1.6%,利润率为4.5%。公路物流企业的压力显而易见。

  “一旦公路物流企业涨价,最终还得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买单,从而进一步导致物价上涨,加剧通货膨胀。同时,物流行业不仅是利润低的行业,还面临高税率,如果不允许企业涨价,必然会让很多企业‘倒闭关门’,甚至主动退出该行业。一旦如此,国家会面临物资运不出去的尴尬,市场会出现问题,经济发展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傅新平说。

  那么,该如何实现保护公路和维护经济平稳发展的双赢呢?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不超载不赚钱”的行规是建立在高成本、高税率基础上的。近期国务院提前出台物流业“国八条”后,五部委又对桥梁收费情况做出了重申和调整。“如果能够切实解决公路运输行业过路桥费高、税率高等相关问题,超载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运输业营业税执行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营业税税率为5%。“国八条”出台将税率统一、避免重复征税以及降低过路桥费后,会有利于整个流通环节的总体费用降低,国家可以将降低的这部分费用适当地转移到运输行业。

  “在流通费降低的情况下应该使流通成本结构调整至合理化,将每个流通环节的经营者都得到合理的利润。”傅新平表示,最重要的还是两个政策要同时出现、综合治理才能实现养护公路和降低运输成本双赢的局面。

  此外,把解决超载问题后,每年所节省大量道路维护费用,取之于物流、用之于物流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国家可以通过产业链导向作用,将补贴融入到产业链上端,不仅使运输业收益,也给公路运输整个产业链发展带来利好。例如:政府可以将节省下来的维护费用加入燃油补贴中去,以促使整个运输产业成本下降;另外,汽车维修行业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附属产业,但国内目前的零部件制造行业仍呈现分布不均、产能分散的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对零部件制造行业的扶持,以达到行业产业链整体发展的结果。”蔡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