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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可设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民资挑战银行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0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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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资本即将从根本上动摇银行独大的基金销售市场。证监会基金部将在今年10月以后正式接受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注册申请,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将能够以自然人身份出资。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基金销售市场将出现多层次、差异化的竞争格局,从而最终造福投资者。

  昨天下午,证监会基金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宣布,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证监会还将出台配套的细则。这一办法将允许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参与设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此外,在华外资银行也将可以销售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办法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基金行业的发展。由于专业基金销售准入门槛过高,参与机构和人员较少,一些市场基础设施也不完善,因此办法实施以来证监会仅审批了天相投顾一家作为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后者的实践虽然为第三方销售的发展积累了经验,但其本身的业务并没有发展起来。

  近年来,基金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于基金销售的专业化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为基金销售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此外,支付第三方的发展为基金第三方销售解决了原先在支付结算环节最致命的短板,证监会针对基金的中央登记结算系统也已经建设完成,从而为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节约了大量成本。这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后,基金第三方销售只欠政策东风。

  准入门槛“有松有紧”

  《办法》首先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法律性质,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相关责任义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基金法》明确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但未对基金销售环节中账户停留资金的性质予以明确,因此理论上存在销售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为了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需要从法律上保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客户资产。

  该《办法》还调整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一是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形式;二是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三是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准入条件调整后,将有更多的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上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未来可以考虑将出资人进一步放宽为普通自然人,公司组织形式也可是股份公司。

  不过,办法并没有降低专业性门槛。在基金销售机构的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平台、销售适用性等规范性方面,证监会通过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文件加强了要求,实际上提高了销售专业水平的准入门槛。

  在注册资金方面,《办法》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上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曾经设想过将资本金门槛降低到500万元,但考虑到市场发展初期,独立销售机构需要大量的投入,500万的资金难以应对各项开支;此外,一定的门槛也能防止行业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随着市场的成熟和监管能力的提高,未来将考虑逐步降低门槛。

  好买基金CEO杨文斌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这样的安排“有紧有松”,既放开了民间资本进入基金销售行业,又有一定的准入条件;独立销售机构起步初期的盈利模式和业务拓展还处在探索阶段,一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基金销售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基金销售面临变局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共有136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网点超过12万,已经形成了以商业银行销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销售为辅的多渠道销售模式。但各个渠道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专业销售机构发展缓慢。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大量介入将肯定冲击原有的行业格局。

  杨文斌表示,银行独大的销售格局容易形成重销售轻服务、重新基金销售轻持续营销,以及劝说客户频繁申赎基金等痼疾。独立的第三方销售机构将发挥“鲶鱼效应”,走专业化和差异化的竞争路线,最终也能反过来促进银行改进服务。

  目前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发展已经解决了最主要的瓶颈,资金结算和交易数据的集中两个方面都已经成熟,这让杨文斌感到行业的大发展就在眼前。目前好买基金已经与两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进行了系统测试。

  不过,杨文斌清楚地知道基金销售牌照并不是稀缺资源,一旦开放审批,短期内就有可能出现十几家甚至几十家的独立销售机构。未来监管层势必逐步放宽准入门槛,并且向注册制过度。相比银行的先天优势,第三方销售机构在资金存管和支付的便利性上也仍有欠缺。因此,第三方销售机构职能靠服务生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管理办法特别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的内容,以鼓励专业化的销售机构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创新,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基金销售体系。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如何收取增值服务费,证监会没有在办法中具体规定,而是把创新空间留给了市场。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