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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下“通牒” 酒钢宏兴定向增发搁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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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部推动“绿色证券”的决心和力度在不断加大。记者日前获悉,环保部对酒钢宏兴发函,明确表示因该公司尚有六项重要环保问题未按上次环保核查承诺完成整改,故暂停对其上市环保核查。这意味着酒钢宏兴2010年年底抛出的定向增发再融资计划暂时搁浅。

  这是环保部落实2011年2月17日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保问题不整改别想上市融资”精神的第一例。《通知》明确要求企业确实没有任何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才能递交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通知》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在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的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并界定,发生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和停产整治、收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均属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当时明确,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实施。

  从记者拿到的环保部函文来看,酒钢宏兴存在多家旗下公司多种污染物超标、危险废物处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钢铁项目和焦化项目尚未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等六项尚需整改的环保问题。根据其非公开发行预案,拟以8.84元/股的价格发行10.86亿股,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而据记者了解,仅榆钢一家公司便存在三项重要环保问题,而承担再融资募投项目的主体公司正是环保部严查所在。

  此外,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和增发配股将面临越来越高的环保门槛。历经三年余,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主持的《绿色证券政策研究报告》已结题,也意味着我国“十二五”绿色证券政策框架思路初步成形。报告提出,实施绿色证券政策,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环境绩效评估与信息披露是当前上市公司环保工作的一个突破口,是一个可以直接遏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资金扩张冲动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

  根据环保部要求,酒钢宏兴需在尽快完成上述问题整改后,重新按要求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这也意味公司要实施再融资尚需时日。(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