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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并购重组制度,不论是对主板、中小板,还是对处于“幼儿期”的创业板,都显得极其重要。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周健男在谈及今后如何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时,表示要推动建立适应创业板企业特征的并购重组制度。他称,目前适应主板公司并购特点的并购重组制度,并不完全适应创业板企业的特征,因此应该推动建立适应创业板的并购重组制度,降低创业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活动的难度,提高并购效率。
其实,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发布过重大资产预案的并不在少数。
5月23日,蓝色光标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是公司第二次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去年8月9日,蓝色光标宣布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并从当日起停牌,一举成为创业板资产重组第一个“吃螃蟹”者。
继蓝色光标后,“吃螃蟹”的队伍不断扩大。
2010年9月15日,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的立思辰公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11月8日,立思辰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拟以18.57元/股定增不超过1604.7万股,购买友网科技100%股权,后者预估值约为2.95亿,且最高不超过2.98亿元。
2010年9月底,市场传闻万顺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不久公司证实此事,并于10月11日正式宣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0年12月14日,顺网科技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1年1月28日,顺网科技发布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通过定增加现金收购方式,购买新浩艺软件等5家公司100%股权。
应该说,对于创业板公司而言,并购重组是它们在改制上市时合理划分原企业资产和负债和结构优化调整的必不可少的过程,同时也是上市后通过对企业资产重新组合、调整、配置,或重新配置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创业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规模扩张、获得快速发展,是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
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鉴于创业板公司规模普遍比中小板公司的规模要小,如果使用主板公司或者中小板公司的并购重组制度,显然是不适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的。因此,就必须要“量体裁衣”,设计出一套适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并购重组制度。
对于创业板公司而言,由于其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在定价上对成长性的过多透支,使得公司在上市之后业绩不升反降。有分析认为,从长远来看,创新才是创业板的生命,离开了以并购重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创新战略,创业板上市公司还能有多少成长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不少创业板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超募的状况。对它们而言,并购重组不仅仅是超募资金募尽其用的现实需要,更是其实现外延式扩张和发展的迫切需。
当然,我们反对将以往发生在主板的过度妖魔化的借壳重组和ST概念炒作复制到创业板重组中来,更坚决反对资产重组中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因此,设计出适合创业板公司特征的并购重组制度,也就显得极其重要了。(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