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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问责需要更严厉些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06: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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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首次土地问责的结果。结果显示,73个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

  关于土地违法问责,此前一直雷声很大。土地违法,是近些年里地方上常见的“老大难”问题。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问题的地方,相关地方官员必须进行约谈和问责。因此,若干官员此次受到处分,也算是言必行、行必果了。

  不过,从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中,依然能读出令人困惑之处。比如,诸多官员虽然遭到处分,但绝大多数处分都停留在记过与警告层面,威慑力实在有限。通报中称,“土地管理秩序比较乱,有的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却无一官员因此“下课”,“责无力”的感觉十分明显。

  同时,全国土地管理和执法形势虽有好转,但仍让人无法乐观看待。今年上半年,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了12.5%和1.2%,而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了50.6%。

  我们只能说,这样的现实,反映出土地违法问责的极为不易。很多时候,比之政策目标的期许,现实执行要难得多。众所周知,长时间以来,在土地利用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成为违法主角,地方主政者在土地违法事件中的责任无法推卸,但是,到了问责季,出于种种的原因,又有多少人真的因此受到具有震慑力的处分呢?

  前些时候,河北省香河县土地违规问题轰动一时,香河县县长等9人因强征耕地事件后被免职撤职。不过,这样的处分属于个例,因为事态闹得足够大,不严肃处理难以交代过去。可是,大量的土地违法案例不可能都如香河案例一般,引来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事后的问责也就往往难以“责”到位了。

  近些年来,中国土地的稀缺性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滥用问题碰撞在一起,使得土地违法问题的严重性相当凸显。快速的经济增长导致住宅和工业用地量很大,而所征用土地往往又是集中于大片优质耕地。这不仅使得可开发利用的土地总量急剧减少,更直接威胁到农村耕地存量,给农民生存发展和粮食生产带来严重危机。这是土地违法整治力度似乎年年加码的背景所在。

  为了整治土地违法问题,中央给地方政府传递的信号是明确的。国土部门也不可谓不努力,但整改的效果却未必尽如人意。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着默许、纵容乃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诸如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占基本农田,损害农民权益等现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违法乱象总体有所好转,但势头并没有从根本上减下去。

  抑制土地违法案件的高发,关键在于约束地方政府的随意用地冲动。相对于“治民”,“治官”的阻力显然远远为大。有些地方官员仗着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考量,是因“公”违法,而无所忌惮。这也是为什么土地执法风暴刮了几年之后,依然能够爆出类似河北香河这样的重大案例出来。

  治理土地违法乱象并无捷径可走,一方面,需要建立和健全更严格的土地规划、审批等防范机制,从而把更多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还是要针对违法违规用地中各级政府的失责行为,严格追究,决不手软。不手软、不走过场是维护政府执法公信力的必要前提。土地违法整治的督办、查处当保持高压态势,必须严肃视之。

  人性常常是软弱的,尤其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容易变得贪婪。众多土地违法现象的背后,同样也是人性的贪婪在作怪。想想吧,一个香河事件中,究竟有多少利益主体在其中,而举目四望,偌大的国家内,又有多少类似香河的故事呢?约束人性,唯有靠严密的制度与切实的执行。沉疴须用重典,那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举,是断然难以根治积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