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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漫游北京出细则 欠费时间不计入年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14: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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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韩宇明)全市就业人员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已经有了细则,相关办理流程已明确。养老保险转出时,欠费时间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获知的消息。

  北京市目前已经明确了养老保险跨省转出的细则。对于参保单位在北京的就业人员,如转到外地参加工作,其在京养老保险关系也能转出接续。按照规定,在京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有欠费,转出前须办理还欠;如果没有还欠,则欠缴时间将不能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对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会有一定影响。

  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全国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本月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就陆续出台了养老保险异地转入转出的相关办法。此前,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刚刚出台规定,从7月1日起,社保异地转移人员可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北京市人保局明确了北京市社保异地转移条件,医疗保险也可异地转移。

  ■ 办理流程

  由参保单位在社保网站上预约取号

  到社保中心收缴大厅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外地接收的社保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北京将录入新就业地开户银行、邮寄地址等信息,随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