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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改革法案削弱抵押贷款公司盈利能力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0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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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7月14日凌晨消息,为了遵循在去年被签署为正式立法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住房市场泡沫破裂以后的现实状况,美国抵押贷款公司已经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导致其盈利能力有所减弱。

  以总部位于纽约州梅尔维尔(Melville)的抵押贷款公司Continental Home Loans为例,该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麦考修(Mike McHugh)已经采取了向贷款发放者颁发许可、改变向其付款的方式、以及采取最新承销标准等措施,而这还并非全部。麦考修已经做好了作出更多改变的准备,原因是旨在防止另一场抵押贷款危机发生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已在今年夏天开始具体执行。

  麦考修称:“(抵押贷款)规定已经多次发生变化,如果不熟练掌握所有这些状况,那么想要在今天的形势下仍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将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不过,在总额将近11万亿美元的美国抵押贷款市场上,有许多变化都是与多德-弗兰克法案没有关系的。美国政府支持下的抵押贷款融资巨头房利美(FNM)和房地美(FRE)已经提高了承销标准,联邦住房管理局(FHA)已经将其费用提高了一倍以上;而与此同时,许多银行仍旧根本不愿发放贷款。即使是没有多德-弗兰克法案,获得抵押贷款的难度也已有所增加,且贷款成本已变得更加高昂。

  尽管如此,去年7月21日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预计仍将带来进一步的改变。这些最新规定旨在弥补抵押贷款体系中额外的薄弱环节,如无首期款的抵押贷款、“发放到配售”(originate-to-distribute)的商业模式、以及条款含糊不清且拥有欺骗性低利率的抵押贷款等。目前,包括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等6家银行和住房机构正在依据这项法案制定相关规定,目的是确保抵押贷款发放者不仅仅是向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同时还必须保持对抵押贷款的财务支持。(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