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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过快上涨的房租,上海政府近日公布了新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个办法针对房东调价、群租等现象出台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比如,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住房每年将只能调整1次租金,来看报道。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租金、租赁保证金、续租、优先购买权等四个方面对出租人作出了适当限制,以加强对承租人利益的保护。规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租赁期限为1年或者1年以下的,出租人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而租赁期限为1年以上的房屋,每年只能调整1 次租金。在“未约定数额”的情况下,出租人只能收取“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
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 庞元 :
我们想通过规范这个市场行为,规范租赁行为,提供依法合规的租赁住房,把租赁做得更规范些,规范租赁市场也有利于房价、租金的平抑。
除此之外,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备案后,房东要缴纳租金5%作为税收,不少人担忧出租人往往会将租赁税“转嫁”到租金上,再引发租金上涨。
房屋租客 :
担心会有税转到我们这一块 然后又提高租金的价格 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
德佑地产副总经理 罗亚东
我认为租赁价格的整体仍然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市场上的供应量大于了需求量,那么这种成本转嫁的想法可能很难去实现,从目前上海租赁市场的表现来看,整体处于供求比较平稳的状态,甚至出现了供略大于求的状态。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授 胡怡建
我们认为房租比较少的还是不征税为好,如果是已经成为一种盈利性经营活动了,而且收入又比较大,数也比较高,对于这种应该要加强管理,该征税的就要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