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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不代扣H股股东末期息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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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7月20日消息,大连港(02880)发布公告称,就6月24日的公告中提及,将向5月25日在册的H股股东,派发2010年度末期息每股5分人民币(含应付税项)。由于公司为中国法律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在向H股个人股东派发末期息,无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公司澄清,有关派发2010年末期股利的日期应为2011年8月19日或之前,而非误载的2011年7月29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