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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市前股权转让当事人疑“被签名”
大康牧业上市半年不到,就被证监会湖南局在现场检查时查出了20大硬伤。不过,这似乎只是个开始。根据媒体报道,有人正在“实名”举报大康牧业涉嫌造假上市,股权转让或有“替身”。有分析认为,如果属实,中介机构也将会受到牵连。
本报记者 张忠安
2010年11月18日,大康牧业成功在中小板挂牌,这也是湖南怀化市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在被证监会查出20大硬伤后,又爆出被人举报涉嫌造假,且部分举报“基本属实”。而截至7月18日,大康牧业上市只有8个月。
据《经济观察报(微博)》报道,一位名叫胡思友的怀化市前任农行支行行长,正向金融系统和公安系统实名举报大康牧业“造假上市”。而怀化市金融办主任单先生也表示,目前已经证实了胡思友的部分举报内容属实。
就在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大康牧业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不久,就有人举报称,大康牧业被查出的20个问题都是小事情,更大的事情是该公司上市前的不少环节都存在违规嫌疑。
大康牧业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02年4月18日,大康牧业启动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原股东及新增股东舒均宏、梁琴和舒跃认购。其中,梁琴斥资40万元,拿到了4%的股权。同年8月,大康牧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也“8变16”,自然人股东田孟军、唐嘉辉、杨锡珍、向来清、周万铭等新股东从董事长陈黎明等人手中受让股权。招股书显示,改制后,梁琴依然持有40万股。而根据报道,梁琴的股份是其代胡思友持有的。记者致电大康牧业,对方无人接听。
举报称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名非当事人所签
根据胡提供的一份文字材料,大康牧业改制后的16位股东中,新增的8位都有违规嫌疑,其中梁琴的股份转让当事人并没有亲自签字或其他授权。这也意味着,如果属实,大康牧业在上市前的股权转让中,可能出现“替身”。
根据招股书,在2008年7月前,通过多次增资等股权变动,梁琴持股量已达到104.42万股,持股比例为1.63%。2008年9月,大康牧业启动股份公司设立后的第二次股份转让,梁琴将其持有的104.42万股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杨巧霞等五位自然人股东。至此,梁琴从大康牧业的股东中彻底消失。
但根据胡思友的表述,在股权转让中,梁琴和胡思友本人并未直接参与,“其签名都是伪造的”,胡称。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也坦言,梁琴等“股东”的股权转出,的确不是梁琴本人完成签字。该报道还引自怀化金融办单先生的话称,梁琴在向怀化市金融办作的一份笔录中承认,“从头至尾,事情都是胡思友在代为操作,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梁琴’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胡思友的任何操作,梁琴本人都不知情。”
如果股权转让没当事人或代理人的亲笔签字,“从法律上讲,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庄志东律师表示。
让投资者蹊跷的是,根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该所审核并取得了梁琴股权转让的《承诺书》,并对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方进行了现场访谈或询证调查。
既然梁琴本人没有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事情自始至终都是别人代办的,为何她自己会出具股权转让《承诺书》和作现场访谈?梁琴所作的《承诺书》和《调查笔录》是不是也有替身?
中介机构因未尽职或受牵连
仅从证监会发文整改看,大康牧业内部的问题并不简单。且由此引出的一连串质疑,预计保荐机构和法律顾问都会受到牵连。“这些事情,上市公司本身肯定负有主要责任,但作为上市公司的保荐人也脱不了干系。”广州某券商市场人士告诉记者。
中德证券作为大康牧业的上市保荐人,已被监管层间接点名。大康牧业一项变更募资项目:以2176.6万元收购怀化新康牧业,同时增资2823.4万元,并以新康牧业为主体,收购怀化市鹤城区池回村生猪生态养殖小区资产。截至 2011 年1月,大康牧业对新康牧业的增资并未进行,但对该资产的收购已经全面完成。而收购实施主体却是大康牧业自己。湖南证监局表示,根据交易所规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属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公司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保荐机构应出具核查意见。但对于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具体投资项目的审定等,不仅公司均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保荐机构也未出具核查意见。
“如果梁琴在大康牧业上市的活动都不是其本人直接参与,那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对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方进行了现场访谈或询证调查’也会遭到质疑。”有投资者昨日对记者表示。实际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曾有污点。该所经办的胜景山河IPO就因为造假被迫停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