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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助力公司做大做强(上篇)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8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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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初的中国平安,似乎一点也不“平安”。1月21日,中国平安突然宣布董事会决议,称将借道A股再融资,募集规模高达1600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相当于2007年整个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的三分之一。若这一计划获得通过,将超越工商银行“A+H”IPO,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一宗融资案!

  巨额融资公告引发市场恐慌,中国平安股价应声跌停,更拖累沪深股指急速下挫,上证综指全天下跌354点,跌幅高达7.22%!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2月20日,市场再次传出浦发银行将再融资400亿元的消息。与此同时,其他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传闻满天飞,对市场形成重大利空。一片风声鹤唳中,2月25日上证指数继二度跌破年线后再创新低。

  面对当时的二级市场情况,中国平安表示将审慎考虑再融资的时机、规模以及市场承受能力,最终,再融资方案没有上报到证监会。

  此次事件令市场掀起了关于再融资是否“圈钱”的论战。再融资真的就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手段么?其本质究竟是什么?

  所谓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融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其本质是公司获得资金的一项手段,是公司扩大规模的一种方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谢继军

  再融资是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应当说,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可观的回报。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再融资本身并无利好或利空之分,关键是看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是否适合、规模是否合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有良好的前景、能否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等等。总之,再融资并不等于“圈钱”,但是,怎么融资、融资多少、什么时候融资,还是有一个“度”的问题,只有把握了这个 “度”,才能改变投资者对于再融资的偏见,才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非公众公司的增资扩股,仅面向部分特定的对象,不会涉及社会大众的利益。这种投资份额买卖行为就如同买卖普通商品一样,只要双方都认可,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实施。

  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则不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增资扩股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由于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宣传,受到影响的并非某个投资者,而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其中一些缺乏足够经验的投资者极有可能在这种宣传的影响下盲目投资。因此,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必须对这种再融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由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认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首先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但在我国,上市公司实际融资方式选择中呈现偏好股权融资的特点。有的上市公司在较低资产负债率且多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仍多次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这样的再融资往往会受到投资者的质疑,比如上述情况下的股权融资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合理的财务结构、是否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股权融资是否存在必要性等。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建辉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轻现金股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而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鉴于此,2009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提高了再融资的核准条件,即要求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达到30%。此规定的颁布,表明了管理层支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