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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爆出的担保机构涉嫌介入民间高利贷事件引起监管部门重视。昨日,记者证实,银监会于近日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监局对辖内金融机构展开风险排查。
本次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其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担保机构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其二,开展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担保贷款的情况;其三,在与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其四,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其他问题。
不过,有业内人士担忧,此类检查很难从实质上解决问题。“资金面的紧缩导致融资担保的业务量下滑,出于回报股东利益的考虑,担保公司自然会想出一些短、平、快的项目”,特别是与银行的合作当中,即使有违规经营的嫌疑,通常也披着合规的外衣。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也指出,上半年,各类金融机构高利放贷等违规经营的现象进一步蔓延,而操作的主体通常都是基层银行,“基层银行的额度下达之后很快就转入到融资公司了”。
担保业反映投资渠道受限
记者了解到,融资性担保机构100%的自有资金是可以用于资金运作的,其中80%可以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投资工具,而20%可以拿来做委托贷款等高收益投资。
一位行业协会人士表示,担保公司的投资渠道非常有限,“手脚绑住了,自然会想出一些办法来生存”。这位人士建议,与其让这些业务地下滋生,还不如在金融制度上适度创新,让其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