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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严格监控7类高风险食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1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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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今后,北京将先在十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等11项管理制度,并对7类高风险食品经营者数量实施备案和总量控制。被列为“高风险”的7类食品包括酒类、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及乳制品、儿童及休闲食品、食用油等。

  这是北京市工商局4日出台《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张风平4日表示,北京现有24个全市或区域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外埠农副产品进入北京的主要渠道,而北京80%以上的食品来自外埠,其上市农副产品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居民的食品安全。

  他介绍,方案涉及市场经营者准入、供货商备案、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市场风险评估防控等11项管理制度,加强北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监管。

  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卢翔指出,北京将对从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的流动商户,实行经营者身份认证,办理身份信息卡,持卡入场经营,确保所经营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对于酒类、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及乳制品、儿童及休闲食品、食用油等7类高风险食品,北京工商部门不但要对批发市场内经营高风险食品的经营者数量实施备案和总量控制,还要查验供应商相关资质。对于鲜肉、熟肉制品、豆制品、现场制售等有经营场所条件要求的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将实施现场核查。

  他表示,对于某类高风险食品质量问题常发、主办单位管理失效的,工商部门将在年检中在批发市场登记“上市商品范围”中核减该品种,并监督市场停止经营此类食品。

  卢翔强调,当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主办单位实施退市处理后,北京市其它批发市场对该经营者实行联动惩戒,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经营,以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市场经营秩序。

  据悉,11项管理措施将先在占到北京居民食品消费60%以上的新发地、大洋路等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2013年扩大到北京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