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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称光伏标杆电价仍难盈利 专家呼吁提高补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10: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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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即便是1.15元/千瓦时的光伏标杆电价,也不是很容易盈利的。”昱辉阳光首席执行官李仙寿在日前参加一个浙江省光伏产业内部讨论会上,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专家们也建议,除了提出光伏标杆电价之外,还应该积极研究如何将可再生专项资金予以充实,从而真正带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大规模发展。

  民企称难获回报

  李仙寿指出,尽管国家据不同情况,出台了1.15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的光伏电价,但从公司现有在建项目看,盈利并不算特别好。

  此前,青海省已表示,只要在9月30日之前安装完毕的光伏项目,就能享受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鼓励企业在青海安装电站。“据我了解,一共有20多家企业参与了这次1.15元/千瓦时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但最后中标的企业只有正泰、昱辉阳光和尚德等寥寥几家民营企业,其他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央企。我们开始都想放弃了,但是后来考虑到规模只有20兆瓦,也不算很大,所以还是坚持了下来。”李仙寿说,公司经过对各方面条件测算后发现,企业获得的青海项目内部收益率在7.5%,“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收益率是相当低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李俊峰也透露,“有的企业做得好,可达到10%内部收益率,有的可能只有6%。”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认为,比较可行的回报率应至少有8%的内部收益率。

  另一家光伏企业高层则表示,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并不是一个高回报的行业,假设做了一个光伏电站,今后国家出台更好、收益更高的电价,那么企业可以将原先做好的电站样本展示给潜在客户。这是一个长期效应。”

  如何支持?

  李仙寿希望浙江民营企业不要去参与收益率不高的光伏电站项目,但是如果国家、地方政府还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现的话,那么可能他也会改变观念。

  从国家配套政策看,王斯成建议,国家应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下称“附加”)。

  按照发改委的最新标杆电价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附加来解决。这意味着,假设某地区的脱硫上网电价是0.4元/千瓦时、光伏标杆电价为1元/千瓦时,其中的差价0.6元/千瓦时需要从这一附加里提取。

  王斯成表示,2009年、2010年我国的电力装机为800G瓦和900G瓦,年提取4厘钱/千瓦时,附加有100多亿元,到了2011年,附加约为153亿元。不过这笔钱到底够不够用来配合光伏电价的执行,还要打一个问号。

  浙江正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仇展伟告诉记者,目前浙江省的上网电价是0.46元/千瓦时,此外该省有一个0.7元/千瓦时的补贴政策,也就是说,该省的光伏电站可获得1.16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但该政策暂时没有落实。

  据王斯成测算,如果国家在东部实行1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那么除了北京可能有可行性之外,浙江、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广东、山东、湖北、福建等16个省市自治区都是无法盈利的。

  招商证券研究员汪刘胜也指出,关键还是在于企业通过自身成本的降低来保证电站的盈利。“现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公司能够比美国第一太阳能的组件成本低。因而,如果政府各方面的政策都太好的话,反而会阻碍光伏技术的进步、增加企业的惰性。从长远角度看,中国的光伏电价必须要更接近于火电脱硫电价,也就是说要越来越低才行,光伏产业也才可能得到普及。”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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