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消费调查频道 >

当当网再摆乌龙订单被取消 律师称网购存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10: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 (记者王娴 实习记者 李梓畅)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限时抢购,千元图书几十块钱就能买到”。几天前,购物网站——当当网的一场“亲子图书抢购”让不少消费者倍感惊喜,但惊喜过后却是无尽的纠结与困扰,因为这场从凌晨开始的网购,从第二天开始就陆续化作了一张张“无法完成的订单”。

  就在这个月初,当当网因为“一元运动鞋”下单后卖主不认账而受到关注,不到半个月又出了这样的乌龙事件。究竟是什么麻烦让消费者欢喜成泡影?网购低价,为何又一次“竹篮打水一场空”?

  抢购成功遭遇取消订单

  凌晨抢购,看似不大好的时间,却往往有着大量守候的消费者。

  消费者:我们为这个事情也是深更半夜一夜不睡觉等啊,然后好不容易买了,报着希望激动的都睡不着,还想明天再买个书柜这样子,抱着这种心思,谁会想到他价格表出这样的问题。

  这场抢购从8月9号凌晨开始,“当当亲子团”的标题栏下,是和原价差异巨大的现价,一套1200元的儿童图书抢购价55元。

  第二天,抢下订单的网友们却纷纷发现,自己的订单已经被莫名取消了。

  网友:当时第二天发现取消的,当时订单号那些都出来了,出来了我们直接就,订单号配送那些都出来了,现在好多货,第三天第四天,头一天取消了几个,第二天第三天又都取消了。

  随后,网络论坛和微博空间里出现了不少消费者的尴尬经历。有消费者在网络阅读群组内部发起对这一次“被取消订单”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知的销售额已经超过200万元。

  当当网:错将图书折扣数据录入价格栏

  时隔一天,8月9号当晚,当当网的官方微博账号一条声明短时间转载近千次。“由于人工录入失误,错将图书折扣数据录入价格一栏,导致促销商品价格有误。”致电咨询的消费者会从客服人员那里得到“货品取消”的确认。

  客服人员:这个问题就是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吧,把商品打折的5.6折输入到价格里面了。

  消费者:也就是当时显示的价格不是价格是吗?

  客服人员:对的。由于我们人工的疏忽给您造成不便,您的这个货物是收不到的了。

  消费者:等于当当网那方面就直接把它取消了是吗?

  客服人员:是的。

  解释之余,客服人员还不忘提醒消费者,有30元当当礼金打入各位账户,作为道歉。但不少消费者显然并不满意。

  消费者:当当说系统错了,系统错了你不可能第二天你才发现对不对啊,不可能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下单子的人有的都送到货了,而我们的手里却没有货。

  消费者:然后他们一直强调价格是真的,客服一直强调价格是真的,出这个事情第二天他们还在强调会给你发货。不断的告诉你肯定会给你发货的,不断的给你希望。

  1500名消费者律师函发往当当网

  超低价格的抢购吸引了大量网购者,这一轮订单取消也惹恼了他们当中的不少人。现在,超过1500名消费者已经自发组织起来,他们的代理律师余明月说,有关“订单撤销”问题的律师函已经发往当当网。

  余明月: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违反了一个合同的诚实信用的原则。我们现在提出的主要诉求就是要求当当网继续履行合同,就指的是当时订单签的这个,要继续履行这张订单。

  当当如何回应消费者维权?记者在两天中多次联络了当当网公关经理。

  记者:打扰您,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

  公关经理:不好意思,我正有个很重要的会要开!

  记者: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

  公关经理:不好意思,我正在……正在……外面参加一个发布会。

  记者:……请问您收到消费者的律师函了吗?

  记者:……请问您收到消费者的律师函了吗?

  公关经理:……不好意思……待会儿再打电话吧。

  记者:只是问您您收到律师函了吗?

  公关经理:……不好意思待会儿再说吧。

  律师:网络购物存“潜规则”

  集体维权,1000余人的消费者群体人数不少,他们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著名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订单并不能简单取消。

  邱宝昌:我下了订单,那我们双方就达成了一个买卖合同,那我要求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至于你说这样那样原因,你能不能充分举证,你不能充分举证,你不能是自证清白,所以单方解释他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可以支持。当然这里面最终是什么情况,我认为还要查明事实。

  就在这个月初,当当网因为“一元运动鞋”下单后卖主不认账而受到关注,不到半个月又出了这样的乌龙事件,互联网维权律师游云庭解释说,网络购物还是有“潜规则”。

  游云庭:所有的商家他都按照法律请律师,制定了他的购物流程,这个流程是相当狡猾的:哪怕是顾客把商品买下来了,并且已经支付了货款,但是根据你和网站签订的用户协议来说,你只是向网站发出一个要约,我要买你的东西,网站是不是确定买给你,这是网站的决定权。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网站标出来的订单有权不予承认。

  乌龙频出,订单不定,消费者们还不买帐,但专业人士还是鼓励消费者继续维权,而更值得期待的,恐怕是从制度和规则上,对消费者有更多保护。

  游云庭:作为律师,我建议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另外一条弥补自己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消费者想和网站签订这个合同,在消费者付款之后都没有确认,这的确给消费者带来了利益的损失,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规定解决这个问题,一旦网站虚标价格,标错价格后,被消费者买下后,如果他不肯认可这个订单,是不是也要追究网站的缔约过失责任,按照消费者支付金额的比例赔偿一定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