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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浙江温州永嘉瓯北镇新桥村569套安置房中,仅80套分给拆迁户、316套被村干部占有的反映,永嘉县政府做出回应称,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县纪委正在对当时安置房出售的名单进行逐一调查,如有违规干部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永嘉县政府在回应时称,瓯北新桥村的安置房为三产安置房,是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返回给村里的二、三产安置项目,不同于政策性保障安置房与城镇拆迁安置房,其用途为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经营性项目、建设住宅(本地俗称“安置房”)等。2007年该项目审批时,就决定在建安置房的同时,把1—2层建成商业用房用于出租,以此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由于村集体缺乏资金,村里决定将部分安置房出售,以回笼资金,用于1—2层商业用房建设及村民福利支出。
安置房分配方案公示后,村干部、村民都可以认购。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疲软,认购形势不乐观,村两委干部便动员村内、村外的人员进行认购。但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是本村村民,因此,认购的村外人员都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故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几十套房的现象。
针对此前信访中新桥村村民反映有村干部一人被“奖励”四套房子、两家房产公司低价拿房有违规嫌疑等问题,永嘉县委、县政府也做出了回应。其中,前者已经查清确有违规现象,将追回安置房;而两房产公司违反有关规定以成本价40万元/套取得109套安置房一事,永嘉有关部门正在与两家房产公司和村委会衔接,落实处置方案。(人民日报温州8月17日电/顾春、邹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