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泄露内幕消息给基金公司 上市公司部门经理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6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因泄露内幕信息,使基金公司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近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南山首例泄露内幕信息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顾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被告人顾某是深圳市某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在一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顾某获悉公司正在与某国外烟草公司洽谈合作,且订单量很大,可能给公司带来巨额利润。

  虽明知提前公开内幕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会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但顾某仍然多次在不同场合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在获悉该内幕信息后,在顾某所在公司公开该内幕信息前,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人民币。

  经过严密取证和有力指控,顾某的犯罪事实被全部认定,最终获刑1年。

  依照法律法规,证券、期货交易从业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