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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禁令:无证自备电厂不得并网发电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09: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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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监会没有发出禁令之前,自备电厂总会发很多电,多余的就卖出去。现在不让并网,就卖不出去了,这对节能减排很有利。”昨日(9月1日),一位业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8月31日,电监会发布的《2010年度全国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目前自备电厂无证经营情况较为突出。

  电监会要求,无证经营的自备电厂要尽快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按规定办理的不得并网发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一些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相当于建立了高耗能的“产业链”,利用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发电设备来降低用电成本。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这些企业会得到地方政府支持,这与目前国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政策相悖。

  更早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该通知特别指出,杜绝单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电监会获悉,在目前全国94家直调自备电厂中,半数以上未取得发电类业务许可证,属无证经营。其中,内蒙古、山东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直调自备电厂比例偏高。电监会还特别批评了自备电厂湖南创元电厂,据了解该企业无核准文件、无发电业务许可证。

  据记者了解,国内自备电厂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介入,导致某种程度的扭曲。国家一般通过多收电费增加高耗能企业的生产成本,限制其发展,而这些高耗能企业却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自备电厂的存在降低了高耗能企业的用电成本,这样就避免了国家电网的区别电价,造成高耗能企业的大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