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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未上牌 碰上事故可理赔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7日 09: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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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昆明一车主在新车未上正式牌照期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以车“没有上正式牌照”为由拒绝赔偿。这让省城不少市民担心,是否也会遇到此类情况?9月5日,记者走访省内多家保险公司,对方均称如遇此类情况,除盗抢险外,其他商业险均可正常理赔。

  根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报道,对于保险公司以“没有上正式牌照”为由拒赔,昆明车主龚先生认为,当初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在明知道没有牌照的情况下,仍在保单上写明交费的当天保单已经生效。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限内,他理应得到赔偿。但是,保险公司表示,根据保险条款里的免责条款,没有合法号牌是不予赔偿的。记者随后从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近几年,我省还没有接到类似的保险投诉。

  9月5日,记者通过电话咨询和亲自走访的方式,向省城各大保险公司咨询。平安保险、中国人保的客服人员均表示,如果车辆没有正式号牌,除了盗抢险之外,其他汽车保险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都可正常理赔。“买上新车到上好牌照有一段过渡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车主的新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购买过相关车险险种,就有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比如,车身被划伤,只要买过‘划痕险’就可以了;如果车身有凹陷损伤,已经购买了‘车损险’的话,也可得到免费维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太平洋保险和大地财产保险表示,车主在办理临时牌照之后即可正常获得理赔,而永安保险和阳光财产保险直接表示可以赔偿,没有提出任何其余条件。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目前的三个版本的车险合同中,都有关于没有合法号牌不赔的免责条款。比如中国人保的车险条款第六条第九款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对于保险条款和公司态度的矛盾之处,省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条款规定和公司做法其实并不矛盾。“条款中所说号牌并非大家理解的仅仅一个车牌,它包括一整套相关手续。而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在办理车辆保险时,向保险公司提交被保险的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即可。这意味着,即使车辆还没有上牌照,发生事故时同样可以获得理赔。”

  此外,他特别提醒:如果车主在路上行驶时,车主最好将保单留在车内,这样在事故发生的时候便于及时报案和信息提交。(来源:山西晚报 记者 薛皓中 实习生 尹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