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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定伪造玉衣估价24亿商人假借报告骗贷数亿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0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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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鉴定无规范无监管乱象亟待消除

  本报记者赵丽

  一套汉代金缕玉衣、一份估计24亿元人民币的鉴定报告——在对一起巨额贷款诈骗案进行审理后,这些让人咋舌的“东西”现出原形:法院查明,商人谢根荣伪造“玉衣”,出钱请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等5位专家给玉衣估价24亿元,借此取得银行信任,不但为之前6.6亿元的借贷作担保,而且又获得5000万元贷款及4.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

  一套假文物、一份真报告,成了诈骗的工具。那么,给假文物做鉴定、出真报告的专家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这起24亿元闹剧背后,潜藏着艺术品鉴定行业怎样的问题?

  顶级专家隔着玻璃“鉴宝”

  法院一审查明,2000年9月,谢根荣以“东华金座”房地产项目伪造555份房贷合同,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的5家支行骗取贷款6.6亿余元。

  建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原行长颜林壮称,2002年,他发现“东华金座”项目有问题,于是就找谢根荣谈。当时,谢根荣提供了事先准备好的虚假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使他们认为谢根荣的企业很有实力。而且,谢根荣还领着他们参观了“根荣陈列馆”。谢根荣指着一件“金缕玉衣”对他说:“全世界只有两件,专家已经做过鉴定,市场估价24亿元。”

  随后,谢根荣还出示了有5位国内顶级古董鉴定专家签字的评估报告。

  最终,银行高层作出决定——发放企业贷款盘活“东华金座”项目。直到后来审计署在审计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时发现问题,2008年3月,谢根荣、颜林壮等人被抓,至案发尚有5.4亿余元贷款未能归还。

  一审法院判处谢根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谢根荣上诉,目前此案二审正在进行中。

  回顾整个行骗过程不难发现,5位国内顶级古董鉴定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但是,据这些专家自己证实,他们只是在隔着玻璃“光看不上手”的情况下,将谢根荣等人自制的两件所谓金缕玉衣估价为24亿元人民币。

  法律规制之外的“鉴定”

  谢根荣骗贷东窗事发,“金缕玉衣”被证实为仿制品。那么,参加鉴定的专家如何看待此事?“鉴定后,我们特别叮嘱谢根荣,这东西不能去交易,否则犯法。我认为,只要文物不上市场,专家签字谈不上什么风险,这是学术自由”;“我没把它当成鉴定活动,而是当成一种友谊活动,是客串性的。他们请你来,给你一点鉴定费,你同意他们的意见就完了。鉴定时,谢根荣没说过他的意图,没想到评估报告会被非法利用”;“这个鉴定是比较随便的,算是帮朋友一个忙。大家就是聚一聚、坐一坐、走一走、看一看,证明这个资产的价值。既然是家产,评估多少个亿都无所谓,只证明这是他的财产而已”……曾参与鉴定“金缕玉衣”的专家对于自己的鉴定行为给出了上述解释。

  尽管专家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帮朋友一个忙”,但一审法院的判决书认为,银行正是在看了鉴定评估报告后,才决定给谢根荣继续贷款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专家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几名鉴定专家如果事先并不清楚谢根荣要把评估报告作为骗贷工具,那么就属于事先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会帮助有违法目的的人。根据刑法,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北京律师朱永辉说。

  “从法律上来说,鉴定人将鉴定物品进行了价值评估,应该说是鉴定人认为这个东西值这个价值,但是他人因相信这个价值而造成了损失,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追责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

  “对于艺术品的价值,目前没有统一的市场标准进行衡量,只能由专家的职业操守来决定。如果没有相关规制,这次可以评估24亿元,下次如果想评240亿元也只能是由专家来自由裁量。”莫纪宏说,“但是,如果是几个人合伙有预谋地进行评估,继而从事不法行为,那么鉴定者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文物鉴定管理存多处空白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目前,我国民间的文物鉴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业自治,也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监管。与文物鉴定有关的法律制度,如文物保护法、拍卖法、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对民间的文物鉴定几乎没有涉及,有关鉴定专家的资质、鉴定程序、法律责任等也是空白。

  有专家认为,这种规则缺失形成的漏洞,使得民间文物鉴定人员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当前文物鉴定无门槛、无标准、无责任的状态,病根在相关规范和政府监管的缺失。

  “专家鉴定属于实体技术上的事情,从法律上来讲主要是从程序上进行控制。如果在进行文物鉴定时,能够启动相关法律规范制度,使文物鉴定具有公开性和公正性,那么鉴定行业才能依靠行业自律及职业道德来进行具体的鉴定活动。”莫纪宏说。

  如何在程序上进行控制?

  “针对文物鉴定行业来说,还是应该以制定行业自律性的规定作为主要监管方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单一地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可能会因为制定者不了解行业内部规则而导致法律被‘架空’。如果由行业内部制定规范,或许可以让业内人士自发维护行业声誉。”

  除制定规范外,是否应指定专门的部门对文物鉴定市场进行监管?

  姜明安认为,设立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并不切合实际。

  “文物鉴定行业是一个有着专门知识、专门技术和专门经验的行业,如果设立一个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就面临由谁来监管的问题。”姜明安说,“一般的行政人员对于行业内部规则不了解,所以无法监管;如果由懂专业知识的业内人士进行监管,那么这种‘专家看专家’的监管能够起到的作用?不会起到明显效果。”

  此外,有专家建议,文物鉴定应该像医生和教师一样,建立专业资质认证体系。

  据了解,国家文物局对民间收藏文物鉴定活动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非常关注:“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鉴定领域的调查和研究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统一的文物鉴定资质资格认证管理体系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业规范,争取将各类文物鉴定行为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