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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逃过一劫 欧元垮台之声依然缭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1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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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元垮台?欧元区解体?20个月来,一声声疑问不绝于耳。

  2009年12月,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首先在希腊引爆。随后,危机就像潜伏着的瘟疫,迅速传染给爱尔兰和葡萄牙,而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疫情”也呼之欲出。于是,“欧元即将垮台”之声在这20多个月时时回响。

  欧元命运坐等德国宪法法院裁决

  9月7日,又是一个决定欧元和欧元区命运的节点。

  这一天,德国宪法法院要作出裁决,判定“欧洲金融稳定基金”是否违反德国宪法。德国联邦议会也将投票表决,决定德国是否接受欧元区永久性救援机制。

  这一天给出的结果,将决定欧洲金融与经济的未来,决定欧元与欧盟的未来,决定德国政府与总理本人的未来。因此,德国总理默克尔放弃了访问俄罗斯,坐等结果。

  德国议员状告救助希腊违宪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盟及其成员国虽然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但还是一直在想方设法救助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国。

  2010年5月,欧盟联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设立了总额为7500亿欧元的3年期临时救助机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

  2011年3月,欧盟又通过一项协议,设立永久性救援机构“欧洲稳定机制(ESM)”,将从2013年6月起取代届时到期的EFSF。ESM的有效融资能力为5000亿欧元。为了在发债融资时获得最高信用评级,其认缴资本将达到7000亿欧元。欧元区各国的出资额将根据其在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比例并兼顾有关国家的相对富裕程度而定。其中,德国占的份额最大,为2100亿欧元。

  EFSF设立后,德国联邦议会也投票认可了该机构。但德国联邦议员高魏勒及6位“反欧元派”专家认为,德国政府援助希腊等国“违宪”,并向德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高魏勒等人认为,德国已实施或准备实施的对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国的财政救助,违反德国《基本法》(即宪法)关于德国纯债务当年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0.35%的规定;违反德国预算必须由联邦议会审定的规定,以及公民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此外,也违反了不得在负债时互相援助,即《欧盟工作方式条约》第125条的所谓“不救助条款”。

  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德国宪法法院9月5日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7日作出了判决。

  判决结果认定,德国救援希腊等国合法(也就是说EFSF合法),但应事先获得议会同意。

  此间分析认为,这一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救助计划需获得议会认可这将影响德国政府工作的速度和效率。

  欧盟委员会迅即做出反应,对德国宪法法院的裁决表示满意。

  至于德国联邦议会的表决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