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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因动迁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国务院今年初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为此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近日,即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在市政协通报情况征询意见,委员们提出5条完善细化建议,防止被钻空子打“擦边球”。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通报,《实施细则》在拆迁许可、补偿标准、行为主体、争议处理机制等方面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委员们对于《实施细则》将动拆迁的主体从动迁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回归到政府部门主导、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确轨道非常赞同,认为这将有利于促进上海动拆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和动拆迁矛盾的防范和化解。
在此基础上,市政协委员也提出了不少建议。委员们认为,对于因公共利益需征收房屋的六条情况要细化界定,防止被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对因公益性服务需要的建设,建成后又是民营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界定和解释,防止“公共利益”被缩水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