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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
“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近日,记者接到报料:安徽省怀宁县有一家三星级酒店就挂着这样一块由县政府发的“保护牌”。9月6日,怀宁县招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牌”确系政府所发,主要针对一些招商引资重点企业。(9月7日《新安晚报》)
应该承认,地方政府需要招商引资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提供利税支持,创造就业机会,官员需要招商项目制造政绩。政府重视招商引资并没有错。但是政府的职责在于依法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政府招商不能突破权力边界。怀宁县为了吸引招商企业,不惜授予重点企业免予职能部门检查的特权“保护牌”,政府如此做派令人错愕。
有了政府颁发的“保护牌”庇护,企业固然可以免受职能部门乱检查、乱收费,吃拿卡要的骚扰。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一个地方风清气正,职能部门依法办事,认真为企业服务,又何须政府“挂牌保护”重点企业?政府挂牌保护少数企业莫非暗示当地社会风气不良、吃拿卡要成风?只有重点企业才能得到权力庇护,其他非重点企业凭什么忍受乱检查、乱收费?再说,有了特权“保护牌”做“护身符”,如果企业违法生产、经营,怎么办?
政府“挂牌保护”重点企业,虽说显示出保护重点企业的姿态,但是有纵容“挂牌保护”企业违法生产、违规经营之嫌,对其他非重点企业也会造成不公平竞争,在服务企业的问题上,政府选择性作为,厚此薄彼,如何服众?而且政府授予少数企业超国民待遇,于法无据。
在我看来,怀宁县政府给少数企业颁发“保护牌”,亵渎了法律制度的尊严,破坏正常的权力秩序与竞争秩序。政府如此选择性作为,即便换来招商引资“成果”,除了给地方官员带来政绩,给资方带来财源以外,对当地民众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又能带来多少好处?
其实,挂牌保护重点企业并非怀宁县的发明创造,有报道说,一些挂牌企业已经将“保护牌”变成了从事违法活动、赚取非法利润的‘保护伞’。”民进云南省委常委石世泽在向政协云南省九届五次会议提交取消“挂牌保护”政策提案时,曾列举了几个发人深省的案例: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内蒙古赤峰蚁神酒业诈骗养殖户事件、河南新安洛新经济工业开发区违法排污事件,都是“挂牌保护”企业在这块“金字招牌”背后为所欲为所致。
在现实招商生态中,地方政府除了公开挂牌保护重点企业以外,对重点利税企业颁发的无形“保护牌”更多。奉行“亲资主义”招商观的地方并非少数。比如,湖北大冶官员请来500强老板考察可获万元奖励;合肥市规定优秀招商者直接提拔为副县级干部。黑龙江肇东市政府更是出动警车低价为招商引资企业抢奶源,以不办生鲜乳许可证等证件要挟奶农。
至于招商招来污染企业,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招商演变成“招伤”的例子数不胜数。福建紫晶矿业造成当地渔业损失惨重;哈药总厂超标排污事件,就是其中典型案例。一段时间以来,民众血铅中毒、镉中毒的报道更是以放大状态呈现在公众面前。在政绩驱动下,一些地方患上了政绩饥渴症,非理性招商冲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摘除形式上的保护牌,废除违法的挂牌保护政策或许比较容易,但是要摘除“无形的保护牌”,抑制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招商冲动并不容易。在我看来,要改变发展过程中的种种招商怪现象,单纯指望地方政府坚守权力边界并不现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借助科学发展观的力量,创新政绩评价体系,完善招商制度设计,打破权力魔咒,改变以招商论英雄的官场风气与社会氛围。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清理政府招商引资活动中的滥权“土政策”,加大地方政府的违规成本,增加官员的政绩风险,构建正确的权力伦理,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避免招商怪现象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