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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在第七届东北亚博览会新能源开发合作对接会上,吉林省20个新能源产业项目成功签约,涉及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多个领域,总金额达197亿元。这预示着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在未来将有长足发展。
据介绍,东北四省区为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从“十一五”开始就加速发展新能源产业。
吉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赵全洲介绍说,吉林省是煤炭调入省份,煤炭自给率不足50%。同时,吉林省又是国内少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的地区之一,全省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储量丰富,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具备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
近年来吉林省生物质能利用实现起步式发展,秸秆、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4万千瓦,户用沼气达到3万户,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接近10万吨;太阳能热利用大面积推广,集热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在风电产业发展上,将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场,到“十二五”末期,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吉林省还将重点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及生物质固体燃料产业,在全省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县(市)建成10至15个生物质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太阳能利用上,利用西部地区荒漠和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随着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步伐的加快,辽宁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常规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并举,新能源产业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十一五”开始,在能源供给的思路上,辽宁省逐步扩大非煤发电比重,改善电源结构。5年来,始终保持太阳能热水器和地热利用的良好发展趋势;凭借近海风能资源丰富的良好条件,抢抓国家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机遇,做大做强风能发电产业;此外,辽宁省还积极支持农作物秸秆发电、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
为使新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合理有序发展,黑龙江省从改善和优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环境着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做大做强风电产业;积极推进大中型水电站建设,重点加快呼玛河、牡丹江下游、海浪河干流和松花江依兰航电枢纽开发建设。同时,还组织编制了全省生物质发电规划及地市生物质发电规划,合理开发建设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目前,黑龙江省新能源已形成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为主的多元发展格局。
作为我国陆上风能、太阳能资源最富集、开发条件最好的地区之一,内蒙古在“十一五”期间,主动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在优化和升级煤炭、火电产业的同时,加快新能源的开发力度,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装机规模连年迅速增加。进入“十二五”,内蒙古将继续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特别是推进西部和东部两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国家新能源基地建设步伐。
赵全洲认为,东北地区大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有效降低经济增长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程度,对东北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增长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