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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节庆,人们都喜欢收送购物卡,相关消费问题也随之出现。区君君/摄
佛山8个月投诉百余宗;对商家诚信缺失行为尚难有效监管
■新快报记者 区君君 通讯员 卢沁
佛山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昨日公布,今年1月-8月,共受理涉及休闲健身娱乐、理发及美容保健、汽车清洗及保养服务的案件186宗,其中涉及预付消费卡问题的案件有133宗,占比超过七成。这些投诉主要涉及购物卡三个方面。
商家发卡后携款逃逸
“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纠纷,主要原因是发放消费卡的主体鱼龙混杂!”针对今年预付消费卡投诉占总投诉超七成的现象,12315的新闻发言人如是分析。他指出,目前发放消费卡的主体有国家垄断经营行业(如电信部门的电话卡、供电公司的电卡、石化加油卡)、银行、商场超市、洗衣洗车店、理发美容院、各类健身会所等,甚至还有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发卡主体繁杂。
由于对售卡单位的资质、规模没有限制,使诚信缺失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各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对预付费消费的监管目前仍是盲区。
甚至于,当你拿着卡准备去消费时,却发现店老板已经携款逃逸了!他们常常以迁址、停业、换老板、升级装修等为由作掩饰,实质是圈钱骗钱。由于经营者卷款走人时毫无征兆,消费者往往难以追偿。在调解过程中,因工商部门无法联系经营者,最终无法介入调解。
商家擅改服务内容
投诉中,涉及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或者服务缩水的投诉案件有38宗。刘小姐反映在理发店充值了500元的VIP卡,现还有几十元余额,该店认为少于100元不能享受VIP优惠。刘小姐对该店不兑现承诺的行为不满意,最后投诉到工商局。
像刘小姐这样的案例非常多,主要是反映经营者销售时没有告知预付费卡的有效期,承诺的优惠没有兑现,以消费额度不足、价格上涨、已特价处理、节假日除外、过期作废等各种理由不予兑现,甚至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不法经营者最惯用的手段是设置“转让、退卡要收取高额手续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门槛来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责任。加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不注重索要或保留相关的票据,一旦出现纠纷后,往往因缺少相应的证据,双方各执一词,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宣传失实不负责任
投诉服务质量本身的案件有36宗,主要涉及人身伤害、预约被无理拒绝、美容服务未达到效果等问题。
张小姐在某知名美容院开卡做乳腺疏通护理,该店称做了这个护理可以起到疏通乳腺、减缓乳腺气结的现象。张小姐做护理后,发现胸部的皮肤有发红脱皮、起疱渗水、结痂等不适的现象。她到医院检查,得知是由于使用美容产品后出现过敏。因此她对该店产品的质量失去信心,要求该店退款并合理赔偿,遭拒。
无奈之下张小姐致电12315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美容院为张小姐办理了退款手续。对此,法律人士指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应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