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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产代理若泄露客户私隐将追究管理层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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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香港9月21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日前发出一份新执业通告,就对于收集、使用及处理客户的个人资料作出指引。指引要求地产代理不能私自泄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否则最高处罚为吊销牌照。为免代理行将责任推卸给前线从业员,除前线从业员外,管理层、代理行公司也将被追究,最高惩罚是吊销牌照。新指引将于10月起生效。

  地监局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梁永祥表示,公众越来越关注保障个人资料,为此该局推出一份新执业指引,就地产代理的日常工作,在收集、使用、处理个人资料及直接促销等4大范畴提供指引。要求每当代理首次使用个人资料直接促销,必须告知客户,客户可要求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代理行还应备存一份“拒绝服务名单”。

  梁永祥表示,新指引具规管效力,最高处罚前线从业员可被吊销牌照,牵涉的管理层及公司也要被追究,最高亦可被罚吊销牌照,以提高阻吓力。

  新指引中,还要求代理于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须向客户提供一份“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可能转移给哪些人士等。

  另外,代理不应将客户资料披露予另一地产代理公司,不应将个人资料售予或转移给第三者。同时,地产代理工作完成后,须将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删除及不会再被使用。

  据地监局数字披露,2007年至今年8月,地监局录得17宗涉及地产代理在未经雇主的同意下,将客户资料转移至另一间地产代理公司的投诉,其中近两年数字有所回落,只有1宗同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