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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刘功武 发自长沙
湖南全省大小河流530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81条,湘、资、沅、澧四大水系流贯全境,多年平均水资源量达1700亿立方米以上。2000年前后,为了解决山区农村的用电难题,同时有些贫困县、偏远县市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该省掀起了水电站建设狂潮,一大批未批先建、违规用地的小水电争先上马。同时,该省还鼓励各级官员参股水电建设。现如今,水电建设退潮,“就像赶羊上山吃草,好的青草被吃光,只剩一些草根了”,某县级官员说。而之前水电“大跃进”遗留下的一大堆问题,至今仍给各方带来种种麻烦和苦恼。
河道众多、水资源丰富、山多坡陡的湖南省,有着开发水电站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2000年以来,湖南的水电站开发、建设逐步走向高潮,全省境内水电站遍布,其中以郴州、永州及怀化等地为甚。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湖南省水利厅官员透露,截至2011年,湖南省小水电站的数量已达4100多座。
湖南水电站开发建设“大跃进”背后,是官员的参股狂潮。湖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以下称湖南水利厅农电局)副局长龚彦对记者称,近年来,在水电站的建设中,全省各地官员均存在参股现象。
湖南水电站建设“大跃进”
据湖南水利厅农电局副局长龚彦介绍,湖南水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569万千瓦,从技术论证上看,湖南水资源可开发量为1323万千瓦。目前,全省已建成并投产的水电站装机容量达1200万千瓦。从这个数字来看,已开发的水电站装机量几乎接近理论上限。
湖南小水电站的兴建始于2000年前后,至2003年达到高峰。“当时,湖南省为了解决山区农村的用电难题,有些贫困县、偏远县市同时也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便大举兴建水电站”。龚彦认为,水电站的开发、建设,为湖南各地解决农村电力缺乏、增加农民收入与就业,确实起到了作用。
水电站的兴建,让郴州、永州、怀化等地的财政尝到了甜头。全国人大环资委赴湖南调研组在2007年的一份报告中称,在水电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小水电企业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小水电产生的税收成为县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以郴州市为例,汝城县水电企业每年可实现利税4000多万元,接近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
龚彦说,各地水电站的建设,还带动了其他工业项目的发展。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截至2007年,郴州汝城县因水电站的建设,2001年以来,全县新投资超千万的工业企业项目43个,其他对能源依赖强的企业50多家,实现产值1.76亿元,税利1385万元。
官员参股狂潮
湖南水电站建设的热潮,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各地官员的参股。官员以自有、自筹资金参股水电站在湖南成风多年,到2010年,该省才“刹车”。
官员参股水电站如同一把双刃剑。从短期来看,官员参股水电站,似乎对于利用水资源、解决农村电力短缺难题、发展地方经济等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其引发的水电站投资建设过热、相关审批制度形同虚设、环境遭受破坏及权益受损农民上访等各类问题,均形成层层樊笼,使地方政府疲于应对。
资料表明,截至2008年,湖南省在建水电站中,外地投资商独资或合股开发电站约占在建总规模的20%,国有合资的占20%,私人集资入股办电的占52%,其他方式约占8%。
湖南官员参股水电站建设长达10年。直至2010年4月,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下文禁止各地政府机关干部参股水电站,主要原因是官员参股水电站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相抵触。
但是,“禁止官员入股”的法律规定在湖南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我现在还有几份股在水电站没有退出。”江华县某官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龚彦表示,对于之前参股的官员,是否必须退出原有水电站的股份,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因为以“一刀切”的方式明确要求官员退股,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有的水电站经营亏损,就算官员想退股,也会因无人接手而难以实现。
1/3亏损难以“善后”
湖南的水电站开发,似乎已经到了“涸泽而渔”的地步。因已无水可用,小水电建设初现退潮迹象。但多年来水电站开发过热以及官员参股水电站建设留下的种种问题却如顽疾,令湖南各级部门极为头痛。
“全省有的小水电站已有难以维持的苗头。”龚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因为自然灾害、水源、入网电价低、环评要求比较高等原因,这些水电站处于亏损状态,2008年冰灾时,全省水电站的亏损比例一度超过1/3。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黄处长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湖南水电站的兴建,对河道的水流、鱼类等,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官员参股水电站的建设,还使得官员的公信力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在湖南郴州、永州、湘西北等水电站开发、建设居多的地区,官有的参股官员被群众直指是 “利用权力搞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