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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客户仍有变数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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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量房贷

  七折优惠

  近期市场盛传存量房贷7折利率将取消,日前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表态称暂不取消,是否会取消7折优惠将依据当时签订的房贷合同。记者了解到,目前享受房贷7折优惠利率的客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初贷款合同里直接签订的7折优惠利率,这种客户变数不大;另外一种是2008年10月27日前原本签订的85折优惠,后来统一调整至7折优惠,此类客户未来存在变数。

  合同签订的7折优惠

  肯定不会改

  记者昨天致电南京多家银行,各银行均表示没有接到取消存量房贷7折利率优惠的通知,因为合同中和客户约定7折优惠的,银行不可能单方面取消优惠。

  据了解,目前银行5年期贷款利率为7.05%,打7折后为4.935%,而5年期存款利率为5.5%,已与7折贷款利率倒挂,两者相差0.565%,也就是说,银行每放出1万元房贷,每年要倒贴56.5元。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客户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按目前7.05%的利率享受7折优惠计算,每月月供为6563元,总利息支出为57.5万元。如果取消7折优惠,恢复基准利率,每月月供将增加1220元,增至7783元,总利息支出也将增加29.3万元,增至86.8万元。

  那么银行是否有权单方面取消存量房贷7折利率?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贷款合同是基于银行与客户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情况下签订的,如果更改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给客户“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 70%”,那7折是要一直执行到合同终止的。

  从85折统一调整至7折

  的客户或存变数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08年下半年贷的款,当时银行给的优惠是85折,合同中也约定的是85折,第二年各家银行统一将85折优惠调整至7折,“但是我们当时啥手续也没补,就是银行直接调的,不知道以后银行会不会将7折优惠调回来。”据上海媒体报道,上海已有一位这样的客户被取消了7折优惠。2008年银行主动提出让迟先生享受7折利率,当时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协议到期之后,银行就将他的二套房利率调到了1.1倍。

  记者了解到,像张先生这样由85折调至7折优惠的客户不在少数。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央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的贷款,其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此后,各家银行陆续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7折。不过各家银行做法不一,多数银行当时为了避免客户麻烦,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统一调整利率,有少数银行与客户签订了享受优惠的补充协议,协议里还注明了优惠期限。

  一位业内人士称,对于那些当初与银行签了补充协议,且协议中设定银行自动给予7折利率优惠期限的存量房贷客户来说,就有因没有法律保障而失去优惠的危险。不过,昨日多位南京银行界人士表示,即使对这部分客户来说,哪家银行也不敢第一个跳出来取消7折优惠,“涉及的面太广了,现在存量房贷中,可能一半以上客户是享受7折优惠的。如果取消7折优惠,肯定会引起客户不满,银行以后就没法做其他业务了。”另外一家银行表示,对于银行来说,目前7折利率是亏损的,但是银行已经纷纷转型做个人经营贷款,通过上浮利率来减少损失。

  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