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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的荣誉奖项消失 联建光电IPO涉嫌虚假陈述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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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上市前就受市场质疑的联建光电(300269)昨天迎来上市的好日子。但让投资者意外的是,公司在上市首日自爆信息披露方面出现了问题,并在公告表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有律师认为,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陈述。

  宣传的荣誉奖项消失

  昨日,联建光电在公告中披露,公司此前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22页“主要资质与荣誉”中一栏,披露了公司曾获得“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重点推广单位)”、“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以及 “广东省名优产品”三项荣誉资质。

  但是经过查证,其中“广东省名优产品”的颁发单位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广东委员会已于2011年5月被民政部依法取缔,因此不具备评奖资格。

  同时,公司另外两项荣誉也存在问题,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重点推广单位)”以及“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的颁奖单位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虽然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但其评选上述奖项可能会被有权机关认定违反《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但对于为何会被权威部门认定违反的原因,公司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这是典型的虚假陈述。”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昨日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联建光电上市前宣传的荣誉奖项,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现在这家公司的投资者已经申购完毕,公司后期才发公告说自己之前宣传内容有问题。应该要求公司停牌说明情况,给投资者一个交代。”

  “信息披露时点讲究深”

  记者注意到,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的荣誉之一:“广东省名优产品”,其颁发单位“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广东委员会”早在四个月前(2011年5月)便被政府部门取缔,但公司仍在9月26日的招股中进行宣传使用。值得疑问的是,此次公司披露的三大荣誉生变时间点正巧在上市首日,究竟是公司前期信息闭塞?还是刻意安排在上市日披露?

  对此,记者昨日多次致电联建光电董秘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不过,深圳一投行人士向记者揭露了其中的奥妙:“联建光电这份公告披露的时间十分讲究。如果在上市前披露,一旦影响扩大,监管部门很有可能会暂缓公司上市。安排在上市之后才发布,上市木已成舟,即使被监管部门追究责任,也无碍大局。”

  “之所以会造成这种意外情况,主要归咎于A股市场退市制度不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市还一直‘雷声大雨点小’。事实上,国内市场现在基本是‘退市比上市难’。”上述人士表示:“像美国这样成熟的股市,1995年至2002年期间便有7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我们应该仿效学习、完善退市制度,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欺诈发行现象的发生。”

  记者 张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