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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市民”买房不限购 提供一月工资单即可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1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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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今年9月30日起,巢湖、庐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区及长丰、肥东、肥西购房统一按照合肥市现行贷款政策。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巢湖市民在合肥市区买房不再被视为外地人而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

  “只要在行政区划调整后,提供一个月的工资单就可以买房了!”有合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市民”不再视为外地人而被限购。今年3月,合肥市限购令出台,对于外地人群,限购令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现在除了政府限购令有所变化外,已经有某家商业银行对巢湖、庐江市民在合肥市区以及三县买房不再限贷,纳税或社保证明被取消。(何文祥 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