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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制订券商业务产品创新指引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1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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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高振营日前在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在制订《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指引(试点)》,希望中国证券业协会继续发挥自律组织创新活动支持平台作用,共同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介绍,2011年度,协会将根据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的引导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审慎评价与创新推广机制,深入行业实际,不断增强和培育行业创新动力。

  该负责人说,要继续做好证券公司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工作。尽快发布关于2011年度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工作的相关通知,进一步明确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工作的目标和侧重点,坚持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引领和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针对不同领域的创新实践进行分类,加深行业对评价方向的理解和把握。

  充分发挥协会优势,认真做好监管部门委托的有关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等事项的专业评价工作,指导证券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的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证券公司创新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加强创新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完善专业评价的引导机制。同时,完善创新激励和容错机制,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探索从公司内部激励、行业激励、增加创新对分类评级的影响等多角度完善创新的激励机制的方法。此外,研究建立创新的容错机制,合理区分证券公司创新失误、操作失误与违规风险的界限,消除行业创新后顾之忧。(记者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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