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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董事买卖股票违反三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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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丁艳芳

  继乾照光电(300102)的财务负责人、董秘兼股东叶孙义被质疑涉嫌利用内幕消息提前减持后,恒瑞医药(600276)又现董事违规买卖,包括延迟了整整一年才披露在内,共计涉及三项违规。

  一年前的买卖才披露

  昨日,恒瑞医药公告称,“公司知悉董事王同才的证券账户出现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认真核查。”查明,王同才的账户曾于2010年10月18日—11月5日期间累计买入恒瑞医药84400股、卖出63400股,股票买卖收益共14.43万元。

  其给出的解释是,“该行为系亲属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账户进行买卖的。王同才本人在获悉此事后,立即制止了亲属再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对此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亲属的教育,严格管理个人账户。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同才已于本周一将去年那阶段的股票买卖收益14.43万元上交给恒瑞医药,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行为。

  窗口期交易引更大质疑

  上述行为很明显已经违反了两项规定,首先是“董监高”不得短线交易的规定,即六个月内不能做出相反的买卖行为,买入后至少六个月后卖出;其次,“董监高”持股发生变动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沪深证券交易所上报,并在交易所官网的“上市公司诚信纪录”栏目中公开披露。

  但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作为恒瑞医药的副总经理兼董事,王同才的账户上述的交易操作期是2010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而2010年10月30日,恒瑞医药发布了2010年的三季度报告,其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5.63亿元,同比增长72.79%。

  按规定,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的30日内是禁止买卖的“窗口期”。而王同才账户买卖股票的时间点恰逢恒瑞医药披露三季报,这就很难消除外界对其是否涉嫌内幕交易的质疑了。

  信披态度尚欠诚恳

  再者,恒瑞医药对此事的态度也有些轻描淡写。首先,上交所在2009年就查处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45次违规交易行为并做通报,作为2000年就上市的老资格上市公司,其对“董监高”的提醒或监督显然失职。同时,虽然整整延迟了一年多才披露,但恒瑞医药并没有披露王同才账户的详细交易纪录,截至昨日上交所的“上市公司诚信记录”中亦没有王同才交易的信息,说明公司仍未上报。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目前仅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交易纪录要上报,而深交所还包括了其直系亲属账户。而上月末,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于11月25日起执行,这是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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