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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有投资者向中国资本证券网反映,珠江实业存在高管“窗口期”违规买卖的问题。
上交所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栏目披露,珠江实业副总经理林东华于2011年9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3万股自家公司股票,成交价为7.596元/股,总成交金额22.788万元。
根据监管机构《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而珠江实业的3季度报告是在2011年10月24日披露的,也就是说林东华买入公司股票的时间落在了窗口期内。
11月9日,一位分析人士对此表示,林东华的行为违反了监管机构的上述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购买。
珠江实业10月24日公布的3季报显示,公司第3季度实现净利润4695.52万元,同比增长86.87%。
也有投资者表示,林东华作为珠江实业的高管人员,在第三季度即将结束时买入公司股票,特别是在公司业绩同比大涨的情况下,有内幕交易的嫌疑。
珠江实业《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规定,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属于内幕信息,公司高管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上述制度还规定,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对此,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11月9日对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珠江实业三季报于10月24日发布,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9月24日后就不得购买或卖出本公司股票。高管林东华于2011年9月30日买入自家公司股票且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吻合,明显涉嫌内幕交易。
11月9日,珠江实业收于7.80元/股,以此计算,林东华所持3万股珠江实业的股票浮盈6120元。